北京市反兴奋剂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北京市反兴奋剂中心为北京市体育局所属相当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补助,主要职责是参与研究制定本市反兴奋剂工作的发展规划、规则和相关标准,负责兴奋剂检查检测和违规事件调查处理等方面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负责反兴奋剂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等。位于北京市木樨园体育运动技术学校院内(北京市丰台区光彩北路4号院)。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2020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宣传教育部宣传教育管理岗1人(管理岗位九级);
2.检查调查部反兴奋剂检查岗1人(管理岗位九级)。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热爱体育事业,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具有团队意识,奉献精神;
3.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健康标准;
4.具有北京市居民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
5.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宣传教育部宣传教育管理岗
(1)2020年应届毕业生,具有体育院校体育教育、运动训练、体育运营与管理、体育保健与康复、体育管理、运动康复、运动人体科学、体育经济与管理等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有敬业精神和责任感,服务意识强,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3)具有较强的语言运用和文字写作能力,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组织协调、综合分析能力强,思维敏捷。
2.检查调查部反兴奋剂检查岗
(1)2020年应届毕业生,具有体育院校体育教育、运动训练、体育运营与管理、体育保健与康复、体育管理、运动康复、运动人体科学、体育经济与管理等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有敬业精神和责任感,服务意识强,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3)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文字写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活动能力。
三、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与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初审确认的方式。每人限报1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5日,上午09: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2.报名地点:北京市体育局地下会议厅(北京市丰台区光彩北路10号)。
3.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1份;
(2)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机1份;
(4)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1份;
(5)本人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四张;
(6)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加盖学校相关部门公章的毕业生成绩单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二)考试方式: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包括综合素养、基本能力以及与聘用岗位相关的知识及综合能力。笔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我单位公布笔试成绩。笔试全程录像。
2.面试: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照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形象仪表等方面,满分为100分。面试全程录像。
3.合格分数线:笔试、面试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面试范围,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列为考察人选。
(三)岗位递补:因进入面试范围人员主动放弃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岗位拟聘用人数与面试人数不足1:5的,可从该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但最多不超过1:5的比例(笔试成绩并列的除外)。
(四)考试成绩: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以综合成绩确定名次,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公布综合成绩:面试考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我单位公布面试及综合成绩。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
(六)应聘人员对已经公布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考试名次有异议的,应在各环节考试分数公布3天内向我单位申请复查(应聘人员只可查阅本人成绩),复查范围包括答卷漏评、分数漏记、错记、录入差错、排名差错等。
(七)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于未参加体检或未通过体检的,不予聘用,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所涉及的相关费用由应聘者自行负担。
(八)考察:到应聘人员所在单位进行考察,核实其经历及学历,了解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九)公示报批:
1.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我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顺延。经公示无异议的,我单位将有关材料报市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核准、调入和备案手续。经批准后,我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应聘人员应按照我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在30天内配合完成体检、考察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十)我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北京市聘用合同制有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转正继续聘用。被聘用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国家和北京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档案转入人才服务机构,自谋职业。
四、需说明事项
(一)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现场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二)拟聘用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选须协助聘用单位及时办理行政关系调入手续。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健,王蕾;联系电话:13521357596。
附件:北京市反兴奋剂中心2020年度公开招聘报名表
北京市反兴奋剂中心
2020年11月10日
附件:
文章来源:http://rsj.beijing.gov.cn/xxgk/gkzp/202011/t20201110_21318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