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注册会计师服务中心(上海市资产评估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上海市注册会计师服务中心(上海市资产评估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隶属于上海市财政局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拟订行业管理制度、办法;办理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注册管理有关事宜;监督和管理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会计师事务所和评估机构业务活动;组织全国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上海地区考试;建立会员培训制度,开展相关培训;指导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财务会计工作;开展对外联络交流和宣传工作;组织开展行业党建工作。
现因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名。
一、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一)招聘职位说明
从事行政管理、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等工作。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已参加上海市2020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考试,并且考试分数达到全市平均成绩116.4分以上。
3.具备规定的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具体的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等,详见《2020年上海市注册会计师服务中心(上海市资产评估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招聘简章》通过上海市2020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题网站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资料和要求:
(一)报名
1.应聘者在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www.shcpa.org.cn)公共信息栏目“表格下载”内下载《上海市注册会计师服务中心(上海市资产评估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通过图片插入方式粘贴本人近期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将表格中的信息填写完整后,与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笔试成绩单、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等相关材料的电子版,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内(xzb@shcpa.org.cn)。
2.应聘者应对上传的个人信息资料负责,如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责任自负。
3.报名时间:2020年11月9日至11月18日。
(二)资格审查
中心根据收到的报名邮件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面试通知,其他对象不另行通知。
(三)面试
通过资格审核的对象,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原则上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5比例择优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考核面试由中心自行组织,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根据面试成绩确定拟录用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总成绩,根据总成绩确定体检人员。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2.考察:由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五)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市人社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六)录用
公示无异议,报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三、相关待遇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和社会保险等待遇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64226206
监督电话:64227112
上海市注册会计师服务中心
(上海市资产评估服务中心)
2020年11月5日
下载附件附件1上海市注册会计师服务中心(上海市资产评估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附件2上海市注册会计师服务中心(上海市资产评估服务中心)招聘简章.xls
信息来源:http://rsj.sh.gov.cn/tzpgg_17408/20201105/t0035_13954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