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军供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上海市军供站是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直属事业单位,因业务工作需要,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网络管理(专技初级)1人,财务会计(专技初级)1人。
二、招聘岗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一)招聘岗位说明
岗位具体聘用要求、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上海市军供站2020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二)招聘对象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共党员优先,遵纪守法,具有胜任岗位要求的政治素质,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
2、已参加2020年8月15日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组织的上海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考试,笔试成绩在116.4分及以上且未被事业单位录用的。对已经被事业单位拟录用的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不得再次利用集中考试成绩报考。
3、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
4、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条件和拟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5、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招聘单位拟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7、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1月15日。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将《上海市军供站2020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和2020年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集中笔试成绩单(可至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官网自行下载打印)、身份证(外省市社会人员一并提交居住证)、学历学位证书、职务职称证书聘书、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以及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通过中国邮政挂号信方式寄至“上海市制造局路94弄6号上海市军供站人事科”(报名以书面材料寄达为准,截止时间以邮戳时间为准。谢绝各类快递及现场报名)。
同时,请报考人员将《报名信息表》电子版发送至本单位提供的电子邮箱,邮件标题统一按照以下格式填写:报考岗位姓名手机号码。
3、我站主管单位为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每人仅限报考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隶属的一家事业单位一个岗位,如重复报名,视为无效,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4、特别告知: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招聘简章》中的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表》。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可及时向本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面试
本单位按照1:5的比例,对符合报名资格的报考人员,按笔试成绩排名,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经资格审核通过后,进入面试;资格审核有未能通过的,本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由本单位另行通知,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通知。
面试资格审核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与《报名信息表》相符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本单位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加权计算总分,择优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面试成绩或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三)体检
由本单位负责组织,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如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可根据需要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缺一补一”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考察环节。
(四)考察
由本单位具体实施,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诚信记录等。如报考人员考察不合格,可根据需要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缺一补一”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与考察。
(五)公示与录用
经面试、体检和考察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的聘用手续,在报考人员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后办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佘老师
邮箱:576161469@qq.com
联系电话:63125918*8831
监督电话:63125918*8806
附件2上海市军供站2020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doc
上海市军供站
2020年11月4日
信息来源:http://rsj.sh.gov.cn/tzpgg_17408/20201104/t0035_13953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