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大学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
(第三批)网络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及考核工作安排
各位考生:
根据《新疆大学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公告(第三批)》,经查阅考生报名资料,与考生沟通,已完成报名及网络资格审查工作,现将网络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及考核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网络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
二、考核工作安排
1.考核方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定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6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文件精神,本次招聘采取考核方式进行,考核由面试加试工两种方式进行。
2.面试。面试总分100分,及格分60分,未达到及格分数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面试采取网络面试形式开展,考生全程使用腾讯会议APP参加面试,请考生提前熟悉软件。面试主要考核考生思想政治素养、分析处理问题能力、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能力、综合素质等。面试前一天,考生须参加考生培训会议,并抽取出场顺序号,面试当天,考生凭出场顺序号抽取试卷号,根据所抽取试卷答题。
3.试工。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招聘数与试工数1:1比例确定试工人员,试工人员在接到试工通知后5日内需到校试工,未按要求到校试工的,视为自动放弃。试工前,因考生放弃试工的,予以递补。试工采取每周考核,考核总分均为100分,及格分为60分,两周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即为试工考核不合格。试工后,因考生放弃或试工考核不合格或取消试工资格的,不再递补。试工时,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材料不全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试工资格:
(1)新疆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原件;
(2)身份证原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4)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交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原件;
(5)少数民族中民考民或双语应聘人员须同时提供MHK四级乙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合格证书原件;
(6)基层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预备党员证明材料原件;
(7)考生均须按要求提供档案保管部门(原毕业学校,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相关档案保管证明材料扫描件。
4.体检。试工期间学校统一安排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试工资格。
5.政审。试工期间学校统一出具政审函,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试工资格。
三、面试时间及网络会议室安排
1.考生培训会议时间:11月6日下午15:30
2.面试时间:11月7日上午10:30
3.考生培训会议号、会议密码由工作人员短信或电话告知,请考生保持电话通畅,未参加面试会议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候考室会议号、会议密码由工作人员在召开面试培训会议时予以告知;面试考核室会议号、会议密码在考生候考时由工作人员予以告知。会议号、会议密码考生须严格保密,因泄露会议号、会议密码,造成无关人员进入考场,影响考试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须知
(一)面试设备及网络要求
1.本次面试要求使用笔记本电脑或台式电脑作答,不允许使用手机、Pad等移动设备;作答电脑必须安装可正常工作的摄像设备(内置或外置摄像头均可)及音频设备,请考生提前做好调试;
2.考生进入候考室前应关闭无关网页和软件,包括安全卫士、电脑管家及各类通讯软件;
3.考试期间需实时连通互联网,推荐使用稳定的有线宽带网络,且网络带宽不低于20Mbps,建议使用带宽50Mbps或以上的独立光纤网络;
4.考生从进入候考室起至所在考场面试结束前均不得离开,全程接受监督,因网络问题或个人原因离开网络会议室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环境要求
1.请选择安静、光线充足、不受打扰的空间独自参加考试,不建议在公共场所(如学校、图书馆、咖啡馆、办公室等)进行考试;
2.面试过程中不允许有人员陪同(包括家长),严格规避无关人员在考试区域出入,否则视为违纪;
3.请准备洁净、平整的桌面用于摆放考试设备、键盘、鼠标、空白A4纸张、签字笔。除上述物品外,答题桌面上不允许摆放其他违规物品,包括手机等通讯设备和电子设备、计算器、书籍、资料、零食、饮品等;
4.建议准备舒适度合适的椅子,以保证良好坐姿进行考试。
(三)面试纪律
为保证面试的公正性和严肃性,本次面试将对面试过程进行全面监督。考生应承诺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并知悉以下行为将会被认定违反考试纪律,新疆大学将会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进行处罚,包括终止考试、取消成绩等。
1.伪造资料、身份信息,替代他人或委托他人代为参加考试的行为;
2.作答空间内出现除考生外的无关人员,或通过他人协助进行作答的情况;
3.面试过程中佩戴口罩、墨镜、帽子或用其它方式遮挡面部,遮挡、关闭监控摄像头,或出现离座、故意偏离摄像范围、使用虚拟背景等逃避监考的行为;
4.考生需在面试全程中确保耳部轮廓清晰可见,不允许使用耳机,包括头戴式耳机、入耳式耳机、耳麦等各类接听设备;
5.考试期间翻看书籍、资料或使用手机、平板电脑等作弊的行为;
6.抄录、传播试题内容,或通过图片、视频记录面试过程的行为;
7.面试过程中有与面试无关的行为,包括吃零食、躺卧、自行离席休息等;
8.候考时开启音频,交流讨论面试内容等;
9.存在不服从工作人员要求或安排行为等;
10.除以上列举的行为外,其他任何疑似违反面试公平性的行为,都可能致使面试成绩无效。
五、后续相关事项
1.确定拟聘用人员
新疆大学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体检、试工、考察合格的推荐聘用人员进行审议,确定拟聘用人员。
2.公示
拟招聘人员确定后,在新疆大学主页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3.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新疆大学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附件:新疆大学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第三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
新疆大学
2020年11月4日
附件【附件:新疆大学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第三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xls】
来源:https://www.xju.edu.cn/info/1024/826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