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0年乌鲁木齐市事业单位面
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测试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2020年乌鲁木齐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将专业技术岗位、教师岗位专业测试安排通知如下:
一、专业技术岗位、教师岗位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对象
专业技术岗位、教师岗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50分)及以上人员。
(二)专业测试时间及地点
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详见《2020年乌鲁木齐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测试日程安排表》(附件1)。
(三)专业测试有关要求
1.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考生须使用手机微信登陆“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中国新疆政务服务”小程序,于专业测试前14天启动体温监测,严格做到一日一测,按要求填写提交健康状况信息,获取“健康通行码”,“健康通行码”为绿码、体温正常且持有考前7天内新冠病毒检测结果为阴性检测报告的考生可正常参加专业测试。
2.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核酸检测报告(11月15日至21日期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检测报告纸质版或“智慧健康乌鲁木齐”微信公众号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报告单电子版)、《2020年乌鲁木齐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疫情防控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附件2)、考试用具(钢笔、水性笔、铅笔和橡皮等)参加考试。
3.考生在考试期间不聚集,除核验身份时摘口罩外,全程佩戴口罩,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自觉接收体温检测、消杀、安全检查,以及其他考务和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4.考生务必于专业测试开始前1小时到达指定的考场,专业测试开考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取消专业测试资格。
5.参考人员如需咨询专业测试等有关问题,可拨打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电话(工作日10:30-18:30期间拨打)。
二、笔试和专业测试按比例汇总的成绩及资格审查事宜将于11月27日18:00时在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http://www.wlmqrc.com)人事考试专栏公布。
以上安排,如遇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的,另行通知,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人事考试专栏发布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3日
来源:http://220.171.92.52/web/newsShow.do?newsid=8198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