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结构,加快全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厅字〔2006〕23号)和威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威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面向2021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67名高层次、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三)2021年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考:
1.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具备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须空白协议书);
2.2019、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毕业后直接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尚未就业并于2021年结业人员。应具备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证书(或成绩通过可查询);
3.2020年1月1日以后毕业且未落实工作单位,并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国(境)外留学人员。
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视为全日制,可报考符合条件的相应岗位。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本公告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所有岗位自2020年11月1日起接受报名,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结合的方式,纸质版简历可在校园招聘现场交给招聘单位,电子版简历可发至招聘单位邮箱,具体可见岗位需求表(附件)。
三、考试
本公告招聘采用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不设开考比例,对于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组织集体或个别面试,面试时间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组织,通过网站或电话等方式通知,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
四、考察
对面试通过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根据任职要求和岗位条件,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考察时一并开展资格复审,需提供:①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②已取得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海外留学回国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者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及成绩单原件、复印件各1份;③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和其他证明材料。
五、体检
考察结束后,组织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六、公示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决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威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根据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规定要求签订聘用合同。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八、待遇
按所聘岗位给予对应薪酬。同时,按照威海英才计划等有关规定发放相关补贴。
本简章由威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详见岗位需求表中招聘单位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威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631-5300009
威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0月26日
信息来源:http://wsjkw.weihai.gov.cn/art/2020/10/26/art_29604_24245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