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克州人民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和部分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随着江苏省属9所三甲医院和4所医学高校援疆工作的持续深入,进一步实施“人才强院”发展战略,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等六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人才“组团式”受援医院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新党组通字〔2018〕69号)文件精神和《克州人民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我院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20名,部分紧缺专业工作人员20名,此公告长期有效。新疆克州人民医院(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克州人民医院)是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唯一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 是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编制床位1500张,临床、医技科室51个,其中自治区级临床重点专科3个。现有职工1482人,其中高级职称152人,研究生导师20名。每年出院患者4万余人次,手术1万余台。为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申报基地、江苏省医疗人才“组团式”援疆(克州)的唯一受援医院。
一、引进和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引进和招聘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详见职位表
二、引进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
4.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5.本科学历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学历及副高级职称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学历及正高级职称年龄要求50周岁及以下。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属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的;
2.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聘用合同)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克州其他医疗机构工作人员。
三、薪酬福利待遇
(一)工资待遇
1.工资、绩效工资按照自治区和医院规定统一执行,统一缴纳社会保险。
2.青年人才:临床类专业型硕士学位研究生补助15万元,必须同时具有毕业证、学位证、医师资格证、住培合格证;医、药学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补助15万元,必须同时具有毕业证、学位证;工作满1年且年度考核合格后分5年发放。
3.技术骨干:医、药学类各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中级职称人员、本科学历(具相应学位)的副高级职称人员。博士和具有副高级职称的按照副高七级岗位等级聘任,执行相应岗位工资和津补贴。一次性补贴20万元,工作满1年且年度考核合格后分5年发放,安家费面议。博士科研启动经费20万元。
4.学科学术带头人:根据工作任务不低于30万元/年,安家费面议,科研启动经费60万元,工作满1年且年度考核合格后,符合条件的可聘为正高级职称、科室主任。
(二)休假待遇
1. 带薪年休假。工作满1年后享受带薪年休假,工龄10年以内5天/年,工龄10-20年10天/年,工龄20年以上15天/年。
2.探亲假。外地职工给予探亲假,期间工资照发。单身职工探望父母每年20天+路程时间,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3年30天+路程时间。
(三)住宿待遇
本科学历非本地的新职工提供集体宿舍,1年内免费,硕士研究生提供单间宿舍,5年内免费,提供基本生活用品和设施。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应聘者通过电子邮箱向450433281@qq.com发送本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学籍)验证报告、执业证、资格证、住培合格证、大学英语四级、六级成绩单扫描件。
2.资格审查结果通过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通知应聘者,以电子邮件通知为准。
3.咨询电话:0908-4235388
五、考核方式
通过远程视频系统进行线上(或线下)面试。
六、拟引进和录取人员公示
通过招聘简章发布渠道公布、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七、体检
1.应聘者所在地三甲医院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2.体检项目和标准:新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八、政审
政审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九、引进和录取人员公示
1.体检和政审通过的拟引进和录取人员被正式引进和录取,进入试用期。
2.公示渠道:通过招聘简章发布渠道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克州人民医院
2020年9月30日
附件下载:附件:招聘职位表.docx
来源:http://www.xjkz.gov.cn/P/C/5071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