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四会市人民法院招聘机关雇员、临聘人员资格审核公告
根据《2020年四会市人民法院招聘机关雇员、临聘人员公告》规定,为做好招聘工作,现就面试前资格审核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确定入围资格审核人员名单
依据公告规定,现将入围资格审核考生名单予以公布(考生可自行上报名系统进行笔试成绩查询)。请考生在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认真核对,如有错漏,请及时与四会市人民法院联系,联系电话:0758-3366000。
二、资格审核方式及时间
鉴于疫情防控需要,为减少人员聚集,请入围资格审核考生将资格审核材料进行压缩,邮件主题命名为:“报考岗位+岗位代码+姓名+名次+联系电话”(例如:四会市人民法院机关雇员+44122694112603001+张三+1+139********),并于10月20日24:00前提交到邮箱:shrmfy@sina.com。不按规定时间提交资格审核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资格审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审核资格的情况下,招录单位可在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三、资格审核时需提供的审核材料:
(一)笔试准考证、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正反两面);
(二)报名登记表(签名及时间);
(三)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学校公章);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毕业生还需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社会人员需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四)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有关证明材料须有经办人签名、联系电话和工作单位盖公章)。
1.国有单位正式员工的考生,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出具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3.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的考生,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需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核材料需彩色扫描或拍照,材料需清晰、齐全、真实、有效。
(二)对提交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对拟聘用对象进行考察时将对所提交资格审核资料原件进行审核。
(三)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注意事项请考生密切留意四会市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就业招聘栏(http://www.sihui.gov.cn/zwgk/jyzp/)和四会市人民法院官方网站(http://www.shfy.gov.cn/)及微信公众号公告。
(四)审核对象须保持电话畅通,如网上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有变动的,请及时与四会市人民法院联系(电话:0758-3366000),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通讯不畅造成不利后果,由考生自负。
附件:2020年四会市人民法院招聘机关雇员、临聘人员入围资格审核人员名单
四会市人民法院
2020年10月16日
2020年四会市人民法院招聘机关雇员、临聘人员入围资格审核人员名单.xlsx
文章来源:http://www.sihui.gov.cn/zwgk/jyzp/content/post_21799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