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县2020年公开考选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考选科级以下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选范围及对象
全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中符合条件的在编在职科级以下工作人员(不含学校教职工、医院管理及医护人员、垂直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二、考选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考选工作人员分两个层面进行:
(一)面向全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选5名工作人员。
(二)面向乡镇(街道)列事业编制的退役军人公开考选15名工作人员。
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齐河县2020年公开考选工作人员职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三、考选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坚定,德才兼备,素质优良,品行端正,作风扎实,事业心责任感强,服从组织安排;
2.身心健康,具有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和身体条件;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试用期年度考核不定等次除外);
4.年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0年10月19日;
5.纪律规矩意识强,依法办事,廉洁自律;
6.任职年限或最低服务年限应符合有关规定;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考选:
1.曾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处于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
4.干部人事档案造假,或者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或者其他利益的;
5.尚在新录用试用期内的;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考选程序
本次公开考选工作由齐河县委统一组织实施,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公示和调动等程序择优录用。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后,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职位。
(一)现场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材料包括(见附件2):
1.《齐河县公开考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附电子版);
2.《报考承诺书》;
3.推荐报名人选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电子版(宽高比为4:5,文件大小不超过5MB,JPEG格式);
4.推荐报名人选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两份复印件)、学信网查询证明;
5.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报名地点:齐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
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9日—10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二)资格初审
对各单位推荐报名人选的资格条件、干部人事档案等进行正式审核。资格审查贯穿考选工作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即取消其考选资格。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考点按疫情防控要求设置考点、考场;所有考生按疫情防控要求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与考选职位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达不到该比例的,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核减职位计划或取消该职位。因弃权或取消面试资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范围。笔试成绩及最终确定的进入面试范围人选一并在齐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组织协调、创新意识、语言表达和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组织考察
综合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50%、50%的比例计算得分),按与选拔职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人选。因弃权或取消被考察资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成绩相同的,按姓氏笔画排序;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列为考察对象人选。最终确定的考察对象人选在齐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组成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方式,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六)体检
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考察情况确定体检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通用体检项目和标准,委托相关医疗单位进行体检。考生自愿放弃选考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有关情况通报报考人员现任职单位。考生因弃权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对拟调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选资格,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拟调人选,按规定程序予以调动。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考选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对公开考选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对考选工作中弄虚作假不认真审核把关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对参加考选的违纪违规人员,取消其考选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5321015、5607126
监督电话:5321093
本次公开考选有关事项由齐河县公开考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齐河县2020年公开考选工作人员职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xls
齐河县公开考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14日
信息来源:http://www.qihe.gov.cn/n30828944/n30830358/n30830392/c58250265/conten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