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法院系统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云南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规定,现将昆明市法院系统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面试对象是经资格复审合格并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
二、面试时间
2020年10月19日(星期一)。
三、面试地点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485号)。
四、面试方式
(一)法官助理岗位
采用模拟法庭控辩的面试方式。每场面试安排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按抽签决定的场次及控、辩角色进行面试。对于抽签后轮单的考生,由面试组织单位安排工作人员扮演对方角色进行控辩。
面试前,每个考生有20分钟的准备时间(考生不得将资料带入备考室,在备考室准备的发言提纲可带进考场)。每场面试时间为25分钟,按控辩顺序每人阐述观点时间各为3分钟,辩论时间为10分钟,辩论结束后,考生分别用3分钟时间作最后陈述。
(二)其他岗位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每场面试时间为25分钟。
五、注意事项
1.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昆明市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考生资格复审确认单及考试承诺书》参加面试。
2.上午7:00-7:30报到,7:30未到报到地点的考生视为自愿弃权,不得参加面试。
特别提醒:考生事前要熟悉面试地点,鉴于交通可能拥堵等因素,请考生务必提前到达报到地点;凡超过规定时限到达的,无论何种原因,一律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实行封闭管理。考生报到时,必须主动将携带的手机、电脑、电子阅读器等所有通讯工具和电子设备等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并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未按上述规定上交通讯工具和电子设备的,一律视为作弊,予以取消面试考试资格。
4.考生不得携带书籍、报纸等资料进入考场。
5.面试当天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6.考生可申请考官回避。面试考官及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
7.面试时,考生不得穿着有执法单位行业特征的制式服装参加面试,也不得说出能够识别个人身份的信息。
说明:考生不得说出的“能够识别个人身份的信息”包括考生的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考生父母及亲朋好友的姓名,考生毕业院校的具体名称,考生现在或曾经工作过单位的具体名称等能识别个人身份的信息。
8.面试时使用普通话作答,面试过程中,对考官所提问题或说明未听清楚时,考生可要求考官再重复一遍,每次答题完毕后,报告考官“回答完毕”。面试时间到考生即停止回答。
9.考生面试成绩现场公布,综合成绩在面试结束2日内,在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http://kmzy.chinacourt.gov.cn/index.shtml公示。
10.考生必须自觉遵守上述考试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六、成绩计算及公布
面试满分100分,参加面试人数与招录人数比达到或高于2:1的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2:1的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考录环节。
综合成绩=百分制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计算。
综合成绩在全部面试工作结束2日内,在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公示。
七、疫情防控
1.参加面试的考生务必注册申请“云南健康码”,面试结束前禁止出入中高风险地区,在备考期间做好个人日常防护与健康监测。
2.参加面试考生必须自备口罩,按要求出示“云南健康绿码”,自觉配合体温测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
3.“云南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自资格复审之日至面试结束前体温异常的考生、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参加考试时须提供考前七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未解除隔离者,不得参加考试。
八、其他
面试、体检、考察等后续工作期间,可能会通过拨打考生报名期间预留电话、发送短信等方式告知考生相关事宜,请考生务必保持通信畅通,如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10月14日
来源:http://kmz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0/10/id/552539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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