邛崃市2020“蓉漂人才荟”(教育系统)赴外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加强邛崃市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2020“蓉漂人才荟”事业单位赴外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邛崃市人才引进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及招聘单位用人需求,现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名。本次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聘用制管理。现将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2021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其中, 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应聘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2021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招聘的范围。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3. 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资格条件;
4. 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 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 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 曾被开除中共党籍的;
3. 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 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三、招聘单位、岗位和人数
招聘单位、岗位和人数详见《邛崃市2020“蓉漂人才荟”(教育系统)事业单位赴外招聘岗位条件表》(附件1)。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相关信息后按以下程序报名:
1. 报名。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应递交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或学校开具的相关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10月24日,考生可在公告发布网站上自行下载《邛崃市2020“蓉漂人才荟”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并填写各项内容,将全套个人证明材料扫描件电子版一并打包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429208727@qq.com,邮件以“姓名+毕业学校+专业+应聘岗位”命名。
(2)现场报名:考生前往西南大学专场(2020年10月24日)现场填写《报名表》并提交个人证明资料复印件。
2. 资格审查。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考生均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根据疫情防控安排,现场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初审结果由相关单位当面或电话通知应聘人员。资格初审合格的,领取《准考证》;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予进入考试。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一)成绩计算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50%,满分100分。
(二)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可参加笔试,但其笔试成绩须不低于60分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三)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
2.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需按要求持《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进入笔试考场。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在考试地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成绩核查申请。
(四)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方式为无学生试讲(说课)和学科专业知识答辩。
2.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地点与笔试成绩一并公布。考生需按要求持《面试通知书》和《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进入面试考场。
3.面试开考比例。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和岗位招聘人数,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同一岗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有缺考科目或笔试科目成绩为0的报考者不得进入面试。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可参加面试,但面试成绩须不低于75分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由专家组成员现场评出,采取去掉最高、最低分后取平均分方式计算。面试成绩在面试地点当场公布。
(五)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与进入签订就业协议书环节人员名单在考试地点、邛崃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六、签订就业协议书
依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需求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书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现场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以考生面试成绩确定名次;若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则以所有考官给出的面试总分确定名次;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加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就业协议书仅作为进入体检环节的依据,不作为最终聘用依据。
七、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凡签订就业协议书的人员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到邛崃市人社局报到并按程序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相关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在主考机关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二)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内容为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因考察对象本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者作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邛崃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并在规定时限内到指定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如因疫情防控等特殊原因进行调整,调整情况将提前在邛崃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现行政策执行,符合邛崃市引进高层次、高素质人才相关规定的额外发放人才津贴;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自聘用之日起在本市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未满规定服务年限不得申请调动。
十、监督
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监督举报电话:028-88760077(邛崃市纪委邛崃市监委派驻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
本公告由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邛崃市教育局负责解释,电话:028-88791289、028-88767177。
附件1:邛崃市2020“蓉漂人才荟”(教育系统)事业单位赴外招聘岗位条件表附件1
附件2:邛崃市2020“蓉漂人才荟”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
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10日
信息来源:http://cdhrss.chengdu.gov.cn/cdrsj/c136433/2020-10/10/content_8a2aa98391624d3eb938ef34ab25c52e.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