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定市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要求,为做好我市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1.户籍在罗定市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居住地在罗定且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5.驻粤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以上人员满足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其他人员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面试科目一致。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网络学校<函授>等)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县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三、认定时间。
2020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时间安排如下:
(一)网上申报(10月9日-10月16日)
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认定信息。
(二)现场审核及提交材料时间(10月17日-10月22日工作日)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应持相关证明材料于10月17日至10月22日(工作日)到罗定市教育局人事股提供的相关认定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和网上确认。
四、现场确认提交的材料。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在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审核。
(一)身份证明。
1、内地居民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2、内地居民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5、驻粤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
(二)学历证明。
1、学历信息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无误的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原件。
2、学历信息不能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
3、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三)普通话水平证明。
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无误的不用提交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核验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
(四)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申请人员请自行前往罗定市人民医院体检中心体检,在其它地方体检的无效。请申请人员带身份证和一张1寸彩照前往体检。(提交材料时必须提交)
《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的“资料下载”栏目下载。
(五)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县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有关部门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附件1、2),由申请人填写后交给现场确认点,各地级以上市在现场审核工作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统一将函件寄到省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3号1506室),待函件办理完毕后,寄回给各认定机构,申请人到认定机构领取。
(六)相片
近期(6个月内)小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照片1张(与本次认定报名上传的照片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启用新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通知》(教资字〔2019〕5号)规定,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无需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纸质版。认定审核通过后,申请表由认定机构生成和下载,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加盖认定机构公章后一份存入申请人人事档案,一份由认定机构归档保存。
教师资格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以部门核查方式进行,由县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与公安机关主动对接,在申请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一年内,以数据比对,函件等方式核查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县级认定机构与其他材料一并报送给云浮市教育局。
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附件1、2),由申请人填写后交给现场确认点。各县级认定机构在现场审核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本认定机构所有港澳申请人填写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统一寄送到广东省教育厅,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3号1506室。教育厅在函件上盖章后,统一寄回相关认定机构,各机构再通知申请人领取,并督促由申请人自行携带函件到香港或澳门的警务部门办理无犯罪证明。办理好的港澳无犯罪证明函件,由港澳警务部门寄回省教育厅,省教育厅收到港澳的函件后将核查结果通知有关教育局作为认定依据。台湾地区的申请人的无犯罪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台湾地区相关部门开具,开好的无犯罪证明直接交给申请认定的认定机构。
现场审核要仔细核对申请人填报和上传的各种信息是否符合要求,特别是身份信息、普通话等级、学历信息和个人承诺书等,如发现上传的《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要及时让申请人重新上传。
附件:1.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香港)
2.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澳门)
罗定市教育局
2020年9月30日
附件1
函 件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香港警务处:
兹有你特区居民____________,港澳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香港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于我省(区、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和《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要求,现需该居民提供无犯罪纪录证明,请你单位协助予以开具。
函复为盼。
联系人姓名及职衔:
办公室电话:
通信地址:
单位名称
单位盖章
20 年 月 日
附件2
函 件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身份证明局:
兹有你特区居民____________,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澳门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于我省(区、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和《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要求,现需该居民提供“刑事纪录证明书”,请你单位协助予以开具,并将此证明书直接寄回我单位。
函复为盼。
联系人姓名及职衔:
办公室电话:
通信地址: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20 年 月 日
文章来源:http://www.luoding.gov.cn/yfldjyj/gkmlpt/content/1/1381/post_1381686.html#2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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