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益性岗位招聘就业困难人员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日照市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日人社字〔2020〕48号)有关规定,现将2020年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就业困难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益性岗位计划
本次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益性岗位共招聘56人,具体招聘岗位、条件、待遇等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
件;
(四)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日照市就业困难人
员。其中零就业家庭人员、“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女性四十五周岁以上、男性五十五周岁以上,法定退休年龄以下的失业人员)可直接参加公益性岗位报名;其他就业困难人员须一年内接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的职业技能培训或职业介绍服务三次以上(服务记录应录入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仍未能实现就业的,可以纳入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范围。
就业困难人员类别具体包含以下类型:
1、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的城镇失业人员;
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3、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被认定为农村贫困人口);
4、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父亲或者母亲;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6、持有《残疾人证》人员;
7、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
8、特困家庭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9、连续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三、报名
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交身份证、《日照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登记表》、毕业证(上述材料复印一式3份)及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等相关证件和材料,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人员应对提供的个人信息和有关材料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名资格。
报名地点: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西路366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D区D16、D17号窗口。
报名时间:2020年9月24日--10月10日(节假日除外)。
四、招聘方式
公益性岗位招聘由区党群工作部会同公益性岗位使用单位,依据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排序机制和岗位需求,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通过面试方式确定岗位拟聘用人员。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聘用管理
经考核合格拟被聘用的人员,由区党群工作部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委托日照陆桥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人事代理服务,代办就业登记、社会保险费缴纳等事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合计标准按照全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执行。本次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使用期限3年(初次核定享受补贴政策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以延续至其退休),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咨询电话:8350070 8352026 8351876
附件:2020年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益性岗位招聘计划.xlsx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
2020年9月22日
信息来源:http://kfq.rizhao.gov.cn/art/2020/9/22/art_79684_98117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