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闽南地质大队是福建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直属的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从事水文地质勘查,工程地质勘查,环境地质勘查,地质灾害评估、治理、施工,地质测绘,地质勘探工程等项工作。现因事业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方案公布如下:
一、 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
专 业 | 学历要求 | 人数 | 岗位 | 条件要求 |
土木工程、岩土工程、工程地质 | 本科及以上 | 1 | 工程勘察 | 1、福建生源或福建户籍; 2、2年以上工程勘察工作经历; 3、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能适应艰苦的野外一线工作环境。 |
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水文与工程地质 | 大专及以上 | 3 | 水文地质 | 1、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大专学历须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3、福建生源或福建户籍; 4、能适应艰苦的野外一线工作环境。 |
二、相关待遇和聘用办法
1、享受相应学历人员的工资待遇。
2、享受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
3、经考试、考核、体检公示后,按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有关政策规定办理聘用核准相关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
三、考试考核办法
1、凡符合上述招聘条件者,应于2012年9月4日--2012年9月18日前向我队人事劳动科报名,并提供应聘材料(包括毕业证书、身份证、相关证书及个人简历等),应聘者应对自己所提供的材料负责,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我队相关部门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者由省地勘局和省闽南地质大队组织考试考核。
2、拟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方可开考。如在报名截止日仍未达到1:3的,报经省公务员局批准后可开考,专业笔试合格线设为60分。
3、考试分为专业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为100分。其中专业笔试和面试成绩均为100分,分别占综合成绩的60%和40%。
四、体检
1、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医院集中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体检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在笔试和面试的基础上,由福建省闽南地质大队招聘工作小组提出拟聘人员名单提交队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聘用人选,并在福建人事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六、公布信息方式
招聘方案经福建省地勘局同意,报省公务员局审核后,将在福建人事人才网(网址:www.fjrs.gov.cn)、福建省地矿局门户网站(网址:www.fjdkj.gov.cn)发布。
七、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漳华路34号人事劳动科
联系人:刘英
邮政编码:363000
联系电话:0596-2676773
福建省闽南地质大队
二O一二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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