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下半年舟山市妇女儿童医院赴青岛、兰州现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经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舟山市妇女儿童医院决定赴青岛、兰州现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舟山市妇女儿童医院(舟山市妇幼保健院、舟山市第三人民医院)是一家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单位性质为公益二类,经费形式为差额拨款。医院现有在编职工711人,其中高级职称178人,硕士45人,浙江省“151”第三层次人才6人,浙江省医坛新秀2人,舟山市专业技术资深拔尖人才1人,舟山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2人。主要承担全市妇女儿童各类疾病的诊疗、危重症的抢救工作,开展和指导全市妇幼保健及计划生育业务工作。
二、招聘计划
本次赴青岛、兰州现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10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三、信息发布平台
(一)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zsrls.zhoushan.gov.cn/)。
(二)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sjkw.zhoushan.gov.cn/)。
其中,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为发布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四、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16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45周岁以下(1974年9月16日后出生);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五)学历学位、专业等有关要求详见招聘计划;
(六)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七)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国内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八)本科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五、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和各招聘点现场报名的方式。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9月24日16:00。
报名邮箱:fbrsk5040@126.com
咨询电话:0580-2065040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选择岗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舟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
3、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执业资格证书等材料。
(二)各招聘点现场报名
1.中国海洋大学
时间:2020年9月25日9:00-12:00。
地点:中国海洋大学(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238号)(具体地址另行通知,请关注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
2.兰州大学
时间:2020年9月28日9:00-12:00。
地点:兰州大学(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具体地址另行通知,请关注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
现场报名所需材料,所有证件证书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
2、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书(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相关证明);
3、留学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件、证明;
4、《舟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5、岗位需要的相关证书;
6、一寸彩照2张;
7、报名人员也可携带能反映个人能力和业绩的相关资料,如论文、课题、获奖证书、职称证书等。
(三)资格复审
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网上报名的考生需提供现场报名时要求的材料(所有证件证书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现场报名的考生可不再提供。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六、考试方式与时间
(一)考试方法
本次招聘采用面试形式。面试满分100分,低于60分者,不得列入体检和考察对象。
(二)各招聘点考试时间
1.青岛考点
面试时间暂定2020年9月25日下午。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2.兰州考点
面试时间暂定2020年9月28日下午。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设开考比例。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参加一次考试。
(四)本次招聘计划采用递减方式,兰州考点招聘计划根据青岛考点实施情况确定,建议考生优先参加青岛考点。
七、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1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若成绩相同则进行加试。
体检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将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者,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事业单位入编手续。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2021年8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均不再递补。
九、其他事项
(一)根据《关于对高等院校、公立医院试行编制备案制管理的通知》(浙编办发[2015]29号)文件精神,舟山市妇女儿童医院实行编制备案制管理。
(二)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处反映。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舟山市妇女儿童医院0580-2065040(王主任),监督电话:0580-2024941。
附件1:2020年下半年舟山市妇女儿童医院赴青岛、兰州公开招聘计划表.xlsx
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9月16日
信息来源:http://zsrls.zhoushan.gov.cn/art/2020/9/16/art_1664874_576937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