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台州市统计局公开招聘编制外劳动合同用工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台州市统计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劳动合同用工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统计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良好品行,公道正派,廉洁自律,无违法记录。
2.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计算机操作水平,具有岗位所需要的组织协调能力。
3.统计学类、财经学类、数学类、计算机类等专业,以及具有相关岗位资格证书、技能证件或统计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9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二、招聘程序
1.报名。报名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9月11日。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将报名表(见附表),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和资格证书等扫描件以电子资料形式发送至邮箱:737048081@qq.com,并请来电确认(联系电话:88511973)。笔试前半小时报名人员需带原件进行现场确认,如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实者,取消笔试资格。
2.资格初审。由局办公室根据应聘人员报名提供的资料,组织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通知其参加。若符合报考人数不足12人的,取消本次招聘计划。
3.组织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每项总分各为100分。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前12名报考人员确定为面试人选,如不足12名的,根据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60分以上为面试合格。总成绩按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计算,总成绩并列时,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人选。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前4名报考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招录人员标准执行。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政审。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在体检结束后5天内完成资格复查和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6.聘用。根据考试、体检、政审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提交局党组研究决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作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劳动合同用工,试用期满3个月后并经考核合格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若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不按时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
7.递补。若出现未按时办理报到手续,体检、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6个月内自行离职等情况,可在本轮面试合格人选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用工待遇及管理
按台州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劳动合同用工相关规定执行,并按规定给予缴纳“五险一金”,吃饭、住宿由个人自行解决。聘用期内,接受台州市统计局与劳务派遣公司的双重管理。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合同。
2.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邀请局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未尽事宜,由台州市统计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76-88511973(局办公室)
举报电话:0576-88510935(局派驻纪检监察组)
台州市统计局办公室
2020年9月6日
信息来源:http://tjj.zjtz.gov.cn/art/2020/9/7/art_1229045907_25134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