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招聘非在编人员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隶属于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公众的环保知识;组织开展环境新闻宣传及面向社会的环境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负责“新疆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的运维工作;承担环保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培训等。现根据工作需要,拟招聘1名非在编工作人员。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5.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原则上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复转军人可放宽年龄限制。
6.身体健康,性格外向,阳光开朗。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良好的团队协作和奉献精神。
二、有以下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1.在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中认识含混、态度暧昧的;
2.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3.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6.不符合招聘岗位基本条件要求的;
7.与原单位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未满或原单位不同意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办公室行政文秘工作人员,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一定的组织能力,熟悉综合办公室工作及流程,能够熟练起草各种公文。能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尤其是word、excel和PPT等办公软件。
四、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实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公开招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者应在中国新疆人才网(www.xjrc365.com)或新疆生态环境厅网站(http://sthjt.xinjiang.gov.cn/)下载、填写、双面打印《自治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非在编工作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一式二份,并贴好近期免冠2寸彩照,报名时现场提交招聘单位。
2.报名时需提交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报考资格所需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面写清姓名、报考岗位)。
3.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0年9月4日至9月11日下午18:00
报名方式及地点: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联系人及电话:刁春阳、阿孜古丽,0991—2311751,手机:15199071077、13999971556。提示: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根据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对报名者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者,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三)考试
针对岗位需要,分别组织笔试、面试,考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学历证明。
(四)政审和体检
对通过考试人员,按要求出具政审证明,并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聘用
对通过政审、体检人员,统一组织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来源:http://www.xjrc365.com/app/service/homearticle/articledetail/728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