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下属事业单位关于公开选聘国内外硕士研究生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决定按照《关于市属机关所属事业单位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温人社发〔2018〕170号)文件精神,面向国内外高校引进录用硕士研究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及对象
1.本次选聘计划为4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具体岗位需求见附件)。
2.引进录用对象为国内外高校硕士研究生;
3.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4.市本级、各县〔市、区〕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人员不列入引进录用范围。
二、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国内高校硕士研究生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国(境)外高校的硕士研究生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件)。
三、选聘程序
1.发布公告
公告在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wzhrss.gov.cn)、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官网首页“通知公告”栏(http://ojk.wenzhou.gov.cn/)公布。
2.网上材料投递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应聘人员可登陆招聘网站(http://csrsks.vhost4.cnvp.com.cn/),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及相关佐证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二寸免冠电子照片、已有的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国外的需提供学历学位认证书)、获得荣誉和奖励证书、大学英语水平等级证书、发表的论文或取得的科研成果证明等)。材料投递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5日12:00。每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
毕业院校、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描述一致。
3.资格初审及反馈
用人部门及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9月15日12:00之前,应聘人员可登陆报名平台(http://csrsks.vhost4.cnvp.com.cn/)查询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将收到“报考资格审核未通过”的短信提醒,可在此期间改报其他岗位。用人部门在9月18日前完成所有资格初审工作。初审结果,不再另行通知。
研究生专业参考《关于印发 <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学位〔2011〕11号)。
4.初评初选
用人部门采用现场面谈方式进行初评初选,按照1:3比例,确定进入考核和综合比选环节人员名单。每位面谈人员现场面谈时间为12分钟。
招聘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原则上需满足招聘计划数的3倍,未达到1:3比例的,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是否开考。
5.现场资格复审
进入考核和综合比选环节的考生,需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须提供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境外留学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6.考核和综合比选
为进一步考察考生的岗位匹配程度、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综合素质,将根据现场面谈情况和应聘人员提供的佐证材料组织考核和综合比选,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考核和综合比选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每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时间为15分钟,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分为70分。成绩低于70分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根据综合比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拟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如综合比选成绩相同,则加试确定拟入围体检人员。
7.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
体检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费用自负。
拟入围体检人员如属在职人员,须在体检之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参加本次招聘录用的书面意见。
拟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官网首页“通知公告”栏(http://ojk.wenzhou.gov.cn/)公布。
8.考察
将成立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9.公示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wzhrss.gov.cn)和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官网首页“通知公告”栏(http://ojk.wenzhou.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10.聘用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对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聘用管理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执行。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招聘岗位无合适人选,可以空缺。
11.其他
应聘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将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相关岗位均根据综合比选成绩(合格分数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招聘不向报考人员收取任何费用。
2.应聘人员的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由用人部门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是否符合要求。
3.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将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4.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5.具体面谈、考核等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6.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7.事业单位引进的人才,实行聘用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由用人单位和其主管部门负责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8.温州瓯江口管委会机关纪委全程参与本次招聘工作并履行监督职责
9.联系电话:
人社科:0577-55875123,
监督电话:
机关纪委:0577-55875130。
附件:2020年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下属事业单位人才选聘岗位需求表
2020年9月3日
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下属事业单位2020年人才选聘岗位需求表
序号 | 岗位名称 | 需求专业 | 学历层次 | 年龄要求 | 户籍 | 数量 | 事业单位名称 |
1 | 综合保税区办公室1 | 法学 | 硕士研究生 | 35周岁及以下 | 温州市 | 1 | 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开发建设促进中心 |
2 | 综合保税区办公室2 | 国际商务、国际贸易 | 硕士研究生 | 35周岁及以下 | 温州市 | 2 | |
3 | 综合保税区办公室3 | 中国语言文学 | 硕士研究生 | 35周岁及以下 | 温州市 | 1 |
信息来源:http://hrss.wenzhou.gov.cn/art/2020/9/4/art_1330496_562881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