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三门县人民检察院司法雇员招录公告
根据《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司法雇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和浙江省检察机关司法雇员招录相关规定,经有关部门同意,三门县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司法雇员主要协助检察官从事案件办理过程中程序性、事务性辅助工作。
二、招录人数和岗位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三、招录条件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1984年8月31日至2002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限三门户籍;
上述人员中,属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下列人员不得招录为司法雇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配偶、父母在本院辖区内从事律师、司法审计、司法拍卖职业的;
5.有其他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情形。
四、薪酬待遇
司法雇员的薪酬待遇,具体咨询三门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五、招录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须提交的材料及装订顺序:
(1)三门县人民检察院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见附件)(报名表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5)若本人因特殊情况无法到现场进行报名,需出具委托书并签名。
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报名时间:9月3日—9月5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3.报名地点:三门县人民检察院321室(政治部电话:0576-83300911)。
4.资格审核:9月7日—9月9日,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核。
(二)笔试及面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法律基础知识和综合知识,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根据资格审查结果,确定各岗位笔试人员,笔试开考比例为1:3,若审核通过人数达不到各招录岗位开考比例,按规定取消或核减招录计划。根据全市检察机关统一安排,笔试时间确定为9月12日。
领取准考证的时间为9月10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地点在三门县人民检察院321室。报考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面试对象;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1:2的,所有笔试合格人员均进入)。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2.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根据全市检察机关统一安排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规定的比例计算出总成绩。总成绩相等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总成绩将在三门检察网及三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的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司法雇员的招录条件。
(四)公示与录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信息在三门检察网及三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参考人员在体检、考察环节放弃而出现缺额时,按照总成绩,根据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被录用人员与经人社部门许可的第三方订立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时应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确定。
六、其他事项
(一)户籍以2020年8月3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三门生源地(含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三门常住户口)的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根据各职位要求报考。
(二)考试当天,考场设置检测入口,对笔试人员进行验码量温。“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正常的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健康码”为非绿码,须提供核算检测阴性证明材料。
(三)报考人员的申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存在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者取消录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并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自己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程序的,视为放弃。
(五)根据资格审查结果,岗位101001 、岗位101002笔试人员达不到开考比列的,招录职位取消,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改报其他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
(六)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83300911。咨询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七)本次公开招录有关信息在下列平台公布:
1.三门检察网/
2.三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sanmen.gov.cn/col/col1520749/
3.“三门检察”官方微信(微信号:sanmenjiancha)
(八)对招录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三门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举报电话:0576—83300902;
三门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举报电话:0576—83300911。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浙江省检察机关司法雇员招录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门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9月2日
信息来源:http://tzsm.zjjcy.gov.cn/art/2020/9/2/art_2992_1836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