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开招聘市政府信息公开法律顾问的公告
为提高市政府信息公开特别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17〕65号)的有关精神,市政府办公室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市政府信息公开法律顾问1位,于2020年8月28日通过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公告,现因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重新组织报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政治素质高,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2.年龄要求在35周岁至40周岁之间,常住金华市区,持有律师执业证。
3.提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服务经历3年以上,且执业年限10年以上。
二、服务内容
1.信息公开方面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或进行指导,审查法律文书。
2.参与涉及的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纠纷的调处。
3.进行法律方面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并协助开展法律普及活动。
4.对市政府信息公开案件进行分析和研究,并针对业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5.接受委托参加诉讼、仲裁、调解活动以及其他民事代理活动。
6.开展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法律顾问的其他工作。
三、报名时间
2020年9月1日至9月3日。
四、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的形式,电子邮箱地址:sgkb@jinhua.gov.cn。请将所有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上述邮箱。
五、报名所需材料
1.公开招聘市政府信息公开法律顾问报名表1份。
2.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律师执业证及其他职称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
3.所在律师事务所基本情况介绍材料1份(需加盖单位公章),包括从业人员概况、开展业务情况、办公场所、取得的相关荣誉等内容;所在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1份(需加盖单位公章)。
4.无论录用与否,报名材料概不退还。
六、聘用程序
(一)资格审查
1.由市政府办公室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经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取消本次招聘考试,重新组织报名。
(二)能力测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注重对应试者的工作经验和实际工作能力的考察,参加面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
2.面试满分为100分。
成绩排名第一的为本次拟聘用对象。
(三)考察与公示
1.评审小组对拟聘用对象和所在律师事务所的相关情况综合考察,最后确定。
2.拟聘用律师和所在律师事务所确定后在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与其所在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聘用合同。
七、待遇
1.市政府信息公开法律顾问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获得合理报酬,具体待遇标准另行签订合同确定。
2.聘用期限五年,合同一年一签,如不胜任,不再续签。
附件:公开招聘市政府信息公开法律顾问报名表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1日
信息来源:http://www.jinhua.gov.cn/11330700002592599F/gggs/zpgg/202009/t20200901_4703955_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