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池州市贵池区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2020年度池州市贵池区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规定,现就池州市贵池区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参加池州市贵池区中小学新任教师资格复审人员共101名(名单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0年8月29日(星期六),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三、资格复审地点
池州市第十六中学(地址:池州市贵池区翠微路265号,秀山国际大酒店对面,资格复审期间联系电话:0566-2621892)
四、资格复审有关事项
(一)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全日制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其中,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至2020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证书原件的,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2)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0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0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至2020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证书原件的,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3)属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还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服务基层的证书或鉴定表,2020年服务期满的,提供证书、鉴定表或相关证明材料),或退役大学生士兵相关证明材料(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5)已经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在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网址是:http://ntce.neea.edu.cn/)。
以上材料均需复印件。
(6)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或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按程序在规定的时间内递补。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二)若本人不能到现场资格复审,除提供以上证件、材料以外,还需提供本人出具的委托证明书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规定标准(缴费标准为80元/人)缴纳专业测试费,专业测试通知书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566-3219827 (区教体局) 0566-3214807 (区人社局)
特此公告
附件:
2020年度池州市贵池区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doc【229 KB】
池州市贵池区教育体育局 池州市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26日
文章来源:http://www.ahgc.gov.cn/News/show/4470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