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头镇2020年度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招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实施工作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24号)文件精神,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城乡基层就业,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高校毕业生,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招聘对象为毕业2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其中,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高校毕业生优先聘用:
(一)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需持城乡低保证、或五保供养证、或特困职工证、或扶贫卡、或城镇零就业家庭证明);
(二)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人员(需持残疾证);
(三)办理失业登记手续1年及以上仍未就业人员;
(四)经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
二、招聘岗位和工作职责
(一)招聘岗位: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头分局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
(二)岗位职责:1、协助开展就业、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重点群体就业联系跟踪服务工作;2、协助开展就业、失业、创业以及企业用工、辖区内劳动力资源相关信息、数据的收集、调查工作;3、协助开展就业创业补贴申领工作;4、协助开展公益性岗位、就业见习岗位的收集发布,安置重点群体到公益性岗位就业,推荐有就业见习意愿人员参加见习等相关工作。5、协助开展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扶贫服务等;6、协助开展创业服务、创业活动等相关工作。
三、服务期限
被吸纳到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限为2年,期满后不再续聘。
四、政策待遇
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补贴待遇参照南头镇同条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水平(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单位缴纳部分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三个部分)执行。
五、招聘形式
本次招聘按照自愿报名、考试、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具体工作由南头镇组织人事办负责实施。招聘工作实行统一招考,首先从参加招考且符合条件的家庭困难或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中择优聘用。疫情防控期间,我镇视实际情况简化招聘程序和形式。有意者请提交以下材料:
(一)身份证;(正反面)
(二)毕业证及学位证;
(三)中山市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四)属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需提交城乡低保证、或五保供养证、或特困职工证、或扶贫卡、或城镇零就业家庭证明复印件;
(五)属残疾高校毕业生需提交残疾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以附件形式并于2020年8月27日前发送至邮箱(nantouzp@163.com),经筛选后,如合适则另行通知考试事宜。
联系人:何先生、黄先生咨询电话:0760-22511507
附件:中山市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报名登记表
中山市南头镇组织人事办公室
2020年8月21日
附件:
文章来源:http://www.zs.gov.cn/zsntz/gkmlpt/content/1/1834/post_1834544.html#2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