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北京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北京广播电视台实际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
(四)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等级等,具体招聘岗位要求和任职条件见《北京广播电视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要求表》(附件1);
(五)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六)计算相关年龄和工作经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
二、报名方法
此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自行报名多个岗位的,视同放弃报名资格。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8月26日17时
(二)报名所需材料
请报名人员填写《北京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确认信息完整后将《报名表》等相关材料发送电子邮件至zhaopin@rbc.cn邮箱(邮件名为“报考职位+姓名”)。《报名表》打印版在资格审查阶段提交。
(三)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后,将按照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笔试考试(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拟聘用人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的比例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按实际通过人数参加笔试。
三、笔试考试
(一)笔试内容:综合知识科目
(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请登录北京广播电视台(www.bmn.net.cn)网站查询成绩。每个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面试;未达到1:3的岗位,按成绩不低于合格线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四、面试考试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不同权重计入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面试及综合成绩在北京广播电视台(www.bmn.net.cn)网站上公示5工作日。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考核、体检人选。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对已经公布的笔试、面试及综合分数和考试名次如有异议的,应在各环节考试分数公布3天内向我台申请复核。
五、考核、体检和公示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根据笔试、面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北京广播电视台(www.bmn.net.cn)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核、体检及调入等工作。未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后,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北京市聘用合同制有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转正继续聘用。被聘用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国家和北京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档案转入人才服务机构,自谋职业。
六、需说明事项
(一)在招聘过程的任何环节发现考生违反招聘规定,出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造假或作弊等情况,一经查实将作出严肃处理,取消报名和考试资格。
(二)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社会人员在报考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拟聘用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须协助我台及时办理行政关系等调入手续。
咨询电话:85012060 监督电话:85338556
附件:
1.北京广播电视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要求表
2.北京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报名表
北京广播电视台
2020年8月18日
附件:
北京广播电视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要求表 | ||||||||||
序号 | 招聘 职位 | 职位 简介 | 岗位类别 | 招聘人数 | 学历 要求 | 专业 要求 | 年龄 | 政治面貌 | 其它条件 | 是否组织专业考试 |
1 | 播音 主持 | 负责广播或电视节目的播音主持工作 | 专技十二级及以上 | 15 | 本科及以上 | 播音主持、新闻传播等相关专业 | 45周岁及以下 | 中共党员优先 | 熟悉广播电视业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播音员主持人证》。具有5年及以上省级广播电视媒体播音主持相关工作经历,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 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业界奖项或荣誉称号,或具备较高行业知名度者优先。 获得过中国新闻奖,或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或中国广播影视大奖,或中国播音主持金话筒奖者,年龄和专业可适当放宽。 北京市常住户口。 | 是 |
2 | 广播电视技术 | 负责计算机相关技术应用、广播电视技术支持相关工作 | 专技十二级及以上 | 45 | 本科及以上 | 计算机、通讯、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广播电视工程、音视频技术等相关专业 | 45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熟悉广播电视业务,具备5年及以上省级广播电视媒体技术岗位工作经验,熟悉广播电视技术领域相关工作。 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业界奖项或荣誉称号者优先。 获得过中国电影电视技术学会金帆奖、金鹿奖或科技进步奖;或全国广播电视技术能手,或王选新闻科学技术奖者,年龄和专业可适当放宽。 北京市常住户口。 | 是 |
文章来源:http://rsj.beijing.gov.cn/xxgk/gkzp/202008/t20200818_19853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