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角分局
关于2020年度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的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高校毕业生,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毕业2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其中,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高校毕业生优先聘用:
1、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需持城乡低保证、或五保供养证、或特困职工证、或扶贫卡、或城镇零就业家庭证明);
2、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人员(需持残疾证);
3、办理失业登记手续1年及以上仍未就业人员;
4、经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道德修养。
3、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岗位和工作职责
(一)招聘岗位: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
(二)岗位职责:1、协助开展就业、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重点群体就业联系跟踪服务工作;2、协助开展就业、失业、创业以及企业用工、辖区内劳动力资源相关信息、数据的收集、调查工作;3、协助开展就业创业补贴申领工作;4、协助开展公益性岗位、就业见习岗位的收集发布,安置重点群体到公益性岗位就业,推荐有就业见习意愿人员参加见习等相关工作。5、协助开展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扶贫服务等;6、协助开展创业服务、创业活动等相关工作。
三、服务期限
被吸纳到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限为2年,期满后不再续聘。
四、政策待遇
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补贴待遇参照三角镇同条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水平(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单位缴纳部分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三个部分)执行。
五、报名办法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
2020年8月20日-8月25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
2:30-5:30)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中山市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4)属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需提交城乡低保证、或五保供养证、或特困职工证、或扶贫卡、或城镇零就业家庭证明复印件;
(5)属残疾高校毕业生需提交残疾证复印件;
3、报名地址:中山市三角镇月湾路20号二楼205办公室
4、联系人:吴小姐;联系电话:0760-85546928。
(二)报名要求
1、按照本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资料到现场报名。
2、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录用
根据报名情况,采取笔试面试或直接面试形式,综合考核择优录用。
附件:中山市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报名登记表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角分局
2020年8月18日
附件:
文章来源:http://www.zs.gov.cn/zssjz/gkmlpt/content/1/1833/post_1833272.html#2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