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法警简章
因审判工作需要,巫山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法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本次计划招聘聘用制男法警1人。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四)截止2020年8月21日,取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21日至2002年8月21日期间出生)。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1.7米及以上。
(七)持有C1及以上驾照。
(八)获得过优秀士兵称号、嘉奖或有立功表现者优先。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辞退的;
4.其他不宜担任聘用制法警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2020年8月20日—21日(9:00-12:00,14:30-17:00)。
3.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填写完整的《巫山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法警报名及资格审查表》(详见附件),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8月21日17:00前通过投递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报名及资格审查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驾驶证作为附件报送)进行报名,邮箱地址:1406463860@qq.com,未在规定时间内投递的邮件,视为无效。报考者要如实准确填写《巫山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法警报名及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报考资格。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为3000米跑。
(三)面试
从体能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选前三名进入面试。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试题由巫山县人民法院统一命制。面试实行百分制,成绩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五)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总成绩=体能测试×50%+面试成绩×50%)从高到低顺序,按实际招聘人数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进入体检最后一名人员的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则依次以体能考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由巫山法院统一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负担。因体检主动放弃或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在报考同一职位的合格人员中按上述规则依次递补。
(六)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政审对象。政审考察参照《重庆市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录用暂行办法》的规定实施,主要审查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一贯现实表现及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
(七)公示
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巫山县人民法院在巫山法院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职位以及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工作单位(应届生为毕业院校)等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八)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法院报到,与招聘法院签订《重庆市法院聘用制法警劳动合同书》。
五、其他事宜
本简章由巫山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巫山法院政治部:023-57651004。
信息来源:http://www.cqwsfy.gov.cn/info/1007/150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