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四社会福利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上海市第四社会福利院是上海市民政局所属的全额拨款单位,地处上海市松江区松汇西路1172号,主要从事养老服务工作。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医生(专技岗位):职数2名
康复治疗师(专技岗位):职数2名
二、岗位说明与招聘条件
1、医生(专技岗位)
(1)岗位职责
负责住养对象的日常诊疗、预防保健、查房工作,参加医务值班,协助处理院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相关工作。
(2)任职条件
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临床医学或中医学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全科、内科、中医、中西医结合、康复专业等)。
2、康复治疗师(专技岗位)
(1)岗位职责
负责对病患者进行功能恢复等相关治疗,以及康复治疗器械的管理和保养工作。
(2)任职条件
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康复治疗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康复治疗士及以上资格证书。
3、非本市户籍人员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18日。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8月18日。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通过上海卫生人才网招聘平台进行,网址:https://zp.shwshr.com——搜索单位“上海市第四社会福利院”进行报名。同时请报考人员下载填写《应聘人员情况登记表》,将《应聘人员情况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我单位联系邮箱。
3、特别告知: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应聘人员情况登记表》。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我单位人事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根据申报材料,进行报考人员的筛选与资格审查,择优通知面试。
(三)面试
根据招聘职数,按照1:5比例择优确定面试名单。报考人员须提供与《应聘人员情况登记表》相符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我单位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采用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择优录用,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四)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择优录用,根据招聘职数,按1:1确定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或用人单位提出具体要求),在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
(五)考察
由上海市第四社会福利院具体实施,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诚信纪录等。
(六)公示与录用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57822396夏老师
联系地址:松江区松汇西路1172号
联系邮件:sifursk@163.com
上海市第四社会福利院
2020年8月3日
信息来源:http://rsj.sh.gov.cn/tzpgg_17408/20200803/t0035_13928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