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乐山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乐人发〔2007〕10号)和《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二○一二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王青梅等12名考试、体检、考察等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限为8月30日-9月7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书面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电话:
0833-2415590(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3-2426963 (乐山市纪委监察局)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如经核定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附件:《乐山市市属事业单位二0一二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单(三)》
二〇一二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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