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人事部第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09〕188号)的有关规定和《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2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批复》(普人社复〔2011〕37号)文件精神以及《2012年普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相关要求,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2012年澜沧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结构化面试工作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
2012年9月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23:00(请各位考生特别注意:此时间为面试正式开始时间)
二、面试地点
2012年澜沧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统一设澜沧县会议中心,共设5个考场,负责全县招考职位(除教育、卫生医务人员)的面试工作。
三、面试对象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详见本公告 “附件”。
对临时缺考或不按时到场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并视情况给予相应处理。
四、面试最低控制线
按1:1的比例进行面试的考生,划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过程。
五、面试方式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
六、面试组织管理
(一)面试考官。面试考官从澜沧县已取得面试考官资格证书的人员中抽调面试业务能力水平高、面试经验丰富、责任心强、公道正派的人员担任,没有取得面试考官资格证的人员不能担任面试考官,面试时考官应佩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考官证;每个面试考场设面试考官7名(主考官1名,考官6名),面试考场成立面试考官小组,面试考官小组由7名考官组成,面试主考官为面试考官小组组长。对面试考官的具体要求详见《面试考官职责与纪律》。
(二)面试过程邀请纪检监察、人大、政协的人员进行监督,保证面试工作的公平公正。监督人员根据工作需要抽调,对监督人员的具体要求详见《监督人员职责与纪律》。
(三)工作人员包括考官室抽签、候考室抽签、试卷保管、考场记分核分、引导员、医务、公安等相关人员,根据工作需要抽调,对工作人员的具体要求详见《工作人员职责与纪律》。
(四)对面试考生的具体要求详见《面试考生须知》。
(五)面试场所设置
1.分别设立面试考官抽签室、考生候考室、临时医务室和面试考场。
2.面试考场内设主考官席、考官席、记分核分席、纪委监察监督席、人大监督席、政协监督席、考生席、旁听席。
3.面试考场内人员安排为主考官1人、考官6人,记分核分2人、引导员1人,邀请纪委监察、人大、政协各1人进场监督。
七、面试程序
(一)参加面试的考生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持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候考室查验面试人员身份。迟到30分钟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所缺面试名额不再递补。若自行放弃面试,必须在面试开始前2天,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澜沧县事业单位2012年招聘工作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申请》并取消其面试资格。对临时缺考或不按时到场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并视情况给予相应处理
(二)面试评委、监督人员、工作人员须提前30分钟进入面试考场。面试实行双抽签制度,即抽签决定面试评委、抽签决定考生面试顺序。
(三)考生要在面试前30分钟进入候考室,由工作人员宣读《考生面试须知》,考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填写《面试序号登记表》,考生签名后,交给相应面试室监督员。
(四)开始面试,引导员将考生逐个领入面试室。整个面试过程只能以考生序号传呼、引导、提问、记录。
(五)面试中面试室一次只允许进一个考生,上一个考生离开面试室,下一个考生方可进入。
(六)面试实行评委当场评分,工作人员当场统计。
八、评分计分办法
(一)评分采取百分制。
(二)面试计分办法:将本场所有面试评委评出的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将有效评分之和除以有效评委数,所得数据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即为考生的最后得分。
九、面试纪律
(一)面试期间,实行封闭管理。所有面试评委、面试工作人员和考生的通讯工具交由监督人员统一保管。
(二)评委及工作人员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凡与面试考生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和七十条所列关系的人员坚决按规定回避。
(三)考生进入面试候考室后不得擅自离开,进出候考室、面试室和上卫生间须由工作人员陪同。
(四)考生在候考室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得询问面试内容,不得随意走动,爱护公物。
(五)面试相关程序完成的考生应迅速离开,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六)在面试工作中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应回避而参与的、徇私舞弊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查处,情节严重影响面试正常进行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十、联系方式
县人社局公务员与人事管理股0879-7221240
附件:《2012年普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告》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