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普洱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勤人员(试行办法)》(普人发〔2008〕57号)文件规定,现将报考2012年澜沧县公开招聘机关和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进入面试的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工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坚持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招聘方式方法符合事业单位特点,充分体现岗位、行业及专业特点。
(三)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招聘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2012年澜沧县公开招聘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56分(含56分)。
三、资格审核、面试相关事宜
(一)参加资格审核的人员以澜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的进入资格审核人员名单为准,因考生放弃或资格审核不合格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规定依次递补。
(二)资格复审时间:2012年8月27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资格复审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与人事管理股。
(三)资格审核内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对象和范围,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招聘条件。应聘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件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
(四)面试人员为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面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牵头组织进行。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和结构化面试。报考驾驶员岗位的考生先进行由公安交警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测试后进行结构化面试;报考勤杂人员岗位在考生直接进行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业务要求的综合素质能力。
(五)面试时间:
1、驾驶员岗位专业技能测试时间:2012年8月31日,上午8:00-12:00。
2、结构化面试时间:2012年9月5日下午14:30-18:30。
(五)面试地点:
1、专业技能测试地点:澜沧县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
2、结构化面试地点:澜沧县会议中心。
(六)面试最低控制线:
按1:1的比例进行面试的考生,划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过程。
(七)报考人员应及时登陆相关网站(澜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并随时保持报名时的通讯工具通畅,若因报考人员通讯工具不通畅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体检和聘用
(一)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于2012年9月10日公布并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二)拟聘用人员必须参加体检,体检合格的方可正式聘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医院是县级及以上具有公务员体检资格的医院,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应聘人员于规定时间进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支付。
(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报批程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招聘人员于2012年10月底前报到上岗。
五、纪律要求
(一)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对不按时参加的,按自动弃权处理。
(二)考生不得穿制服或穿带有特别标志的服装。
(三)考生须遵守纪律,自觉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对违反纪律的考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六、联系方式:0879-7221369
附件:《2012年澜沧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澜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