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规定和蒲江县广播电视台编制余缺和用人需求情况,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电编制作人员1名。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蒲江县广播电视台电编制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三)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电视节目制作和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具有两年以上电视行业相关工作经历。
(四)熟悉广播电视采编业务和摄像技术,有现场直播(转播)经验,具有电编制作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技能。
(五)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6.现已由蒲江县财政供养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报名
(一)时间:2012年9月3日——9月6日。
(二)地点:蒲江县广播电视台(世纪广场广电中心大楼3楼)。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考者如实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并提交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机动车驾驶证)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以及报名所需相关材料(如系在职人员,同时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资格审查。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报考资格。
(五)报名缴费:资格审查合格后,报考者按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笔试费(50元/人)和面试费(80元/人),同时交同底版免冠1寸彩色近照(一年内)3张。
(六)开考比例: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缴费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2。
四、笔试和面试(实际操作)
本次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实际操作)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含加分)和面试成绩以50: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百分制)。
(一)笔试
1.时间:9月18日上午9:00——10:30
2.地点:蒲江县广播电视台(世纪广场广电中心大楼3楼)。
3.笔试科目:编辑记者、电编人员基本知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4.政策加分
(1)加分条件:由国家、省、市组织选派服务城乡基层的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按相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加分政策。凡享受加分政策,被国家机关、国有事业单位录(聘)用的志愿者,不再享受此优惠政策。
(2)申报方式:符合上述政策性加分条件的报考者,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政府人事等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志愿者姓名、身份证号码、所属项目计划、服务单位、协议服务期起止期限、考核合格等)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待报名成功并缴纳考务费后,于2012年9月18日下午5∶30前送交至蒲江县广播电视台(世纪广场广电中心大楼3楼)审查审核,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不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二)面试(实际操作)
1.时间:2012年9月19日——9月21日
2.地点:蒲江县广播电视台(世纪广场广电中心大楼3楼)
3.面试方式:采取实际操作方式进行综合考评。考评主要内容为广播电视采编业务、摄像技术、电编制作、edius软件非编操作系统应用等方面的实际操作技能。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聘用。
4.总成绩公布:总成绩于2012年9月28日前通过蒲江公众信息网公布。
五、体检及考核
(一)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如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
(二)体检在蒲江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承担。
(三)体检合格的,由蒲江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用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因进入体检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体检、考核或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核。
六、聘用及报到
对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通过蒲江公众信息网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一)拟聘人员如系事业、企业单位的在职人员,应当提供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证明材料,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提供原单位书面同意其调(流)动的证明材料。
(二)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不再递补。
(三)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四)被聘用人员原则上应在蒲江县工作5年后,方可申请办理调动手续。
七、待遇
公开招聘的事业人员,实行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合同聘用管理,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现行政策执行。
八、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监督电话:蒲江县纪委(监察局)028-88522215。
九、咨询及其他
咨询电话:蒲江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028-88550355、028-88552128。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蒲江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蒲江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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