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永川区2012年第一季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拟递补聘用胡雯雯同志为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从2012年8月30日至2012年9月5日。举报电话:023-49822423。
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学历 | 学位 | 所学专业 | 职称情况 | 工作经历情况 | 准考证号 | 拟聘单位 | 拟聘岗位 | 总成绩 | 备注 |
1 | 胡雯雯 | 女 | 1986.08 | 本科 | 旅游管理 | 201211226 | 永川区群众服务中心 | 管理 | 79.96 | 递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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