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军校招生政治考核工作通知
为做好我省2020年军校招生政治考核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象条件
志愿报考军校的青年学生,必须参加政治考核,符合规定的政治条件。根据国家兵役制度规定,报考的青年学生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至2020年8月31日),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考。
二、时间安排
今年政治考核时间安排在7月11日至26日进行。由各县(市、区,下同)招生办负责将《政治考核表》(使用80g A4纸双面打印)分发到各中学,组织考生进行考核。考核完毕后,当地人武部收集汇总相关表格并于7月26日前交所在军分区(警备区)战备建设处。各军分区(警备区)将《政治考核表》和考核登记表(附后)汇总,按要求遴选上报省军区招生办公室。
三、程序步骤
政治考核由省军区招生办组织,县人武部会同县级招考机构、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和所在中学具体实施,按照原教育部、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政联〔2001〕1号),参照征兵政治考核组织实施有关规定,具体程序和步骤如下:
1.省军区招生办将《政治考核表》发至省招考院及县人武部,考生从省招考院官方网站下载或到县人武部领取《政治考核表》,填报个人信息并报送至县人武部。
2.各州(市)教育体育局负责通知相关学校,告知有意愿报考军校的考生务必于7月11日至26日参加政治考核。
3.县人武部汇总考生名单和《政治考核表》,按照军队院校招生政治条件有关规定,参照征兵政治考核组织实施有关规定,会同相关部门扎实做好政治考核工作。
4.政治考核表中个人基本情况由考生本人填写,“考生在中学学习期间主要表现及学校审查意见”栏,由学校负责人根据学生本人在校现实表现填写意见并签名,加盖学校印章;“考生常住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审查意见”栏,由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负责人填写审查意见并签名,加盖派出所印章;“人武部政治审查结论”栏,由人武部政治考核负责人填写结论并签名、人武部领导签名并加盖人武部印章。填写要求字迹工整,不得涂改。
5.政治考核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考核结论由县人武部通知考生所在中学,所在中学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对考核结论有异议的,县人武部应当组织复议。
6.考生户籍所在地与其就读的普通中学、教育机构等不在同一区域的,政治考核工作由考生报考所在地的县人武部负责,考生户籍所在地的县人武部配合。
附件(点击下载):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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