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城管协管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现面向社会招聘城管协管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方法。
二、招聘岗位
城管协管员20名,其中男性19名、女性1名。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觉悟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等行为记录;
2、年龄40周岁以下(1979年6月1日以后出生),高中或相当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无纹身,两眼裸眼视力均不低于0.8,男性身高不低于1.65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
4、开发区失地农民、“四类”对象、在部队有立功表现、中共党员、持有摩托车驾照、在数字化城管、规划、城管或城建监察方面有过工作经历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5、不得报考的情形:(1)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2)曾被单位辞退或开除公职的;(3)受过党(团)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4)有其他不宜担任岗位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1、笔试。按招聘人数不低于1:2的比例进行笔试。笔试测试内容主要包括时政、常识、城市管理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相关专业知识,总分100分。
2、面试。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体格状态、应变能力、人际关系处理能力、计算机操作水平等,总分100分。
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总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3、体检。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可予递补。
4、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现实表现。
5、公示。综合应聘人员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情况,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6、聘用。拟聘用人员,经培训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五、工资福利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为合同制人员,享受同等人员待遇。
六、报名事宜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25日—7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法定假日除外。
2、咨询电话:81612133(丁女士),81612103(胡女士)。
3、报名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嫩江路10号,市民之家417室)综合科。
4、报名所需材料:(1)填写报名登记表;(2)近期一寸照片三张;(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退伍、学历、党员、驾照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立功表现和其他奖励证明。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0年6月24日
信息来源:http://kfq.yancheng.gov.cn/art/2020/6/25/art_12624_33887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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