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布尔津县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疆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公开选调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选调职位、人数
检察业务工作人员2名,限汉族。
三、选调范围
面向全疆各级机关在编在职公务员。
四、选调基本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二)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
(三)具有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四)各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不含试用期考核等次);
(五)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的程序
公开选调工作严格遵循《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有关要求,坚持正确用人导向,通过报名、资格审查、面谈考察、体检、讨论研究、公示、办理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下载并填写《布尔津县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经所在单位、任免机关审核同意后,连同有关资料(身份证、工作证、学历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及所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料)一并进行报名,将报名材料电子版统一发邮箱、纸质版统一发传真,报名时间:6月28日-7月30日(节假日除外)。
(二)资格审查。由县委组织部会同布尔津县人民检察院,对公开选调报名干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时间:8月3日-8月14日(节假日除外)。
(三)面谈考察。资格审核合格者,县委组织部会同布尔津县人民检察院,成立公开选调工作组,统筹考虑实际和人选情况,研究确定考察对象人选,并深入实地对考察对象进行面谈和考察。面谈侧重于了解人选综合素质、参加选调的真实意愿等情况;考察着重了解人选政治素质、专业特长、工作实绩、性格特点、群众口碑,侧重于能力素质和所报岗位的匹配度及发展潜力等。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时间:8月17日-8月28日。
(四)体检。体检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由选调工作组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对体检结果如有异议者,另择医院进行复检,复检仍不合格者,不予选调。体检时间:8月31日-9月4日。
(五)讨论研究。布尔津县人民检察院党组集体研究后,提出拟选调干部建议名单,提交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决定。讨论决定时间:9月7日-9月11日。
(六)公示。县委组织部对拟选调干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9月14日-9月18日。
(七)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结果的人员上报上级组织部门审核同意后,正式确定为选调对象,并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入手续。
六、有关事项
(一)在公开选调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名者不符合选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二)选调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进行,坚持原则,遵守保密规定,确保选调工作公平公正。应当回避的,按照要求进行回避。
(三)联系人:贾鲁燕
手机:13565796508 座机:0906-6531707
传真:0906-6526260 邮箱:413402346@qq.com
地址:布尔津县布尔津镇双湖路10号,布尔津县人民检察院。
布尔津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6月26日
来源:http://www.brj.gov.cn/zwgk/003001/003001005/20200628/9070d9f3-c2de-4273-b8aa-9e164b40c4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