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残疾人联合会公开选调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的通知》(清人社〔2020〕23号)和《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清远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有关事项的通知》(清府办〔2017〕54号)要求,因工作需要,清远市残联决定在清远市范围内公开选调清远市残联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2名,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及岗位
本次公开选调的直属单位共有4个单位12个岗位,包括清远市聋儿语言训练中心(公益一类)1名、清远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公益一类)1名、清远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公益二类)1名、清远市残疾人托养中心(公益二类)9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思想品德,组织纪律观念强,有吃苦奉献精神。
2.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或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干部身份人员;计算任职经历及任职资格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1日。具体要求详见选调岗位表(附件1)。
3.具有岗位所需的相应的学历要求,并具备相应层次和选调专业的要求。
4.各县(市、区)的报名人员,须在我市县级(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五年以上(我省招募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的人员在我市基层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
5.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7.有任何违纪违法行为,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审查尚未有结论的,不列入公开选调范围。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22日—7月6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由报考人员将相关资料的电子版(纸质版材料提供扫描件)发至市残联办公室电子邮箱(qycl3362221@163.com)。
3.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
(1)《广东省清远市2020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签字后的扫描件);
(2)《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或《广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审核表》(可佐证在县(市、区)满五年的材料,需由管档部门加具“与原件相符”意见并盖章的扫描件);
(3)近三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或《广东省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需由管档部门加具“与原件相符”意见并盖章的扫描件)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等(原件的扫描件);
(5)报名者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的扫描件);
(6)可以证明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管理岗位任职经历等有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7)个人近期免冠大一寸照片。(与《报名表》照片同底,用于印制《准考证》);
上述材料均提供扫描件,按顺序打包压缩后发到市残联办公室电子邮箱(qycl3362221@163.com,大小控制在20M以内,姓名+选调单位+岗位名称)。
4.资格审核:由市残联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查确认,通过者由市残联办公室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考生本人。
5.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应真实可靠,对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选调资格。所有报名提交的扫描件对应的原件,均需要自行保留,以待正式录用考察时复核,如发现不一致则取消考察资格。
(2)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不接受岗位资格要求的,视为放弃选调资格。
四、面试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重点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专业技术能力等,面试成绩按照各面试官所给分数统计总分计算平均分的方式得出、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考察
选调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若成绩出现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考察名单在市残联网站上公示。
六、体检
1.选调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进行体检。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七、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体检情况,经市残联党组会议研究确定人选后,在清远市残联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八、递补调剂
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选调岗位缺额的,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同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九、办理调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正式办理调入手续。
此公告由市残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谭莹 0763-3362221
钟萌芽0763-3373034
清远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0年6月22日
附件下载:
附件1:清远市残疾人联合会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doc
附件2:广东省清远市2020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清远市残疾人联合会选调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岗位代码 | 选调单位及性质 | 选调岗位 | 选调 对象 | 选调 人数 | 学历 要求 | 专业要求 | 年龄要求 | 其他要求 |
001 | 清远市聋儿语言训练中心(公益一类) | 专业技术十级 |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或清远市直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及各县(市、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 1 | 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放宽到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 | 体育类专业 | 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后出生);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岗位)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5年7月1日后出生) | 具有相关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县级(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需满5年以上任职经历 |
002 | 清远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公益一类) | 专业技术七级 |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或清远市直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及各县(市、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 1 | 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放宽到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 | 体育类专业 | 45周岁以下(1975年7月1日后出生) | 具有相关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县级(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需满5年以上任职经历 |
003 | 清远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公益二类) | 专业技术十级 | 清远市直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及各县(市、区)公益二类以上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 1 | 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放宽到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 | 体育类专业 | 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后出生);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岗位)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5年7月1日后出生) | 具有相关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县级(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需满5年以上任职经历 |
004 | 清远市残疾人托养中心(公益二类) 清远市残疾人托养中心(公益二类) 清远市残疾人托养中心(公益二类) | 专业技术十级 | 清远市直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及各县(市、区)公益二类以上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 1 | 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放宽到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 | 医学类专业 | 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后出生);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岗位)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5年6月1日后出生) | 具有相关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县级(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需满5年以上任职经历 |
005 | 专业技术十级 | 清远市直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及各县(市、区)公益二类以上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 1 | 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放宽到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 | 护理类专业 | 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后出生);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岗位)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5年7月1日后出生) | 具有相关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县级(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需满5年以上任职经历 | |
006 | 专业技术十一级 | 清远市直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及各县(市、区)公益二类以上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 1 | 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放宽到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 | 体育类专业 | 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后出生) | 具有相关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县级(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需满5年以上任职经历 | |
007 | 九级职员 | 清远市直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及各县(市、区)公益二类以上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 1 |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2.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副科以上职务的人员学历放宽到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 | 体育类专业 | 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后出生);具有副科级以上职务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5年7月1日后出生) | 在县级(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需满5年以上任职经历 | |
008 | 九级职员 | 清远市直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及各县(市、区)公益二类以上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 2 |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2.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副科以上职务的人员学历放宽到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 | 会计专业 | 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后出生);具有副科级以上职务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5年7月1日后出生) | 在县级(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需满5年以上任职经历 | |
009 | 九级职员 | 清远市直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及各县(市、区)公益二类以上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 1 |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2.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副科以上职务的人员学历放宽到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 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后出生);具有副科级以上职务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5年7月1日后出生) | 在县级(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需满5年以上任职经历 | |
010 | 九级职员 | 清远市直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及各县(市、区)公益二类以上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 1 |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2.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副科以上职务的人员学历放宽到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 | 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后出生);具有副科级以上职务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5年7月1日后出生) | 在县级(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需满5年以上任职经历 | |
011 | 九级职员 | 清远市直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及各县(市、区)公益二类以上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 1 |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2.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副科以上职务的人员学历放宽到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 | 食物生物技术 | 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后出生);具有副科级以上职务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5年7月1日后出生) | 在县级(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需满5年以上任职经历 |
文章来源:http://www.gdqy.gov.cn/gdqy/zxzx/tzgg/content/post_11940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