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统计局关于招聘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临时工作人员公告
为高质量完成全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各项任务,根据《清流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七次人口普查的通知》(清政文〔2020〕4号)文件精神,经请示县政府同意,县统计局拟从社会聘请5名临时人员从事县“七人普”办公室工作。
一、聘用人员工作职责
在县人口普查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指导、培训全县人口普查普查区图绘制、宣传动员、数据质量审核评估、数据处理、和普查登记等工作。
二、聘用人员基本条件
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大专以上学历,具备办公自动化操作技能,包括电脑打字、电子表格制作,能够按照人口普查办公室的要求,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水平,在工作期内无故不得辞职;聘请人员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0年6月15日至6月19日。
报名及初审:报名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人简历一份等资料到县统计局报名,进行初审。
报名联系人:陈奕华,联系电话:0598—5322454,手机:13656907177。
(二)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资格审查、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面试由县统计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聘用
按面试成绩择优录取5名。
四、聘用时间及报酬
聘用人员使用年限原则上暂定10个月,初步定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止,具体可视“七人普”工作需要调整。聘用人员劳务报酬为固定月薪2000元/月,另每人100元人身意外险,不支付其他报酬。
清流县统计局
2020年6月15日
文章来源:http://www.fjql.gov.cn/zwgk/gggs/202006/t20200615_154097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