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根据定西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相关工作的补充通知》(定办发〔2020〕22号)和《关于印发<2020年定西市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计划>的通知》(定人社发〔2020〕133号)精神,市生态环境局决定为直属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人才2人,其中,市核与辐射管理站引进1人,市生态环境信息统计中心引进1人(具体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
二、引进条件
报名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岗位适应力;
3.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环境科学与工程类专业,且硕、本专业一致;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以后出生);
5.2020届毕业生须如期毕业并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的,不予引进:
1.市内在编人员不纳入引进范围;
2.有失信人记录、治安刑事处罚记录,在校就读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国家和省、市招录聘用规定中列为不得招录聘用人员。
三、引进方式
坚持按需引进、精准引进的原则,采取网上报名、现场面试和考核考察结合的方式进行。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至少5年以上服务期合同,合同签订后,享受本岗位工资、福利以及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相关政策待遇。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12日至2020年6月30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填写《定西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并制作成电子文档(电子文档扫描处理为pdf格式),连同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蓝底、jpg格式)一并发送至dxssthjj@163.com。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登记表所提供信息,市生态环境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人员,在面试前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在校学籍证明和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学位证、报到证、英语等级证,已就业人员工作业绩证明材料和单位同意报名函件等相关材料原件,同时提供所有报名材料的复印件1份,2寸免冠近照2张进行现场审查,根据审查结果,确定面试对象。现场审查时间另行通知报名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
采取量化评分方式,集中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现场面试,重点测试应聘人员应必备的基本素质、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在定西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发布。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岗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参照国家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通过个人谈话、函调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察。考察主要了解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期间表现等情况,形成书面考察结论。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引进人选。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引进人选,经市生态环境局研究同意后,在定西市生态环境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如无影响聘用的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拟引进人选上报市人社局审定后,依据引进政策办理引进人员入职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引进资格的,或故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影响聘用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定西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定西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定西市安定区安定路9号办公楼919室)
官方网站:http://sthj.dingxi.gov.cn
电 话:0932-8230875
传 真:0932-8222841
邮 箱:dxssthjj@163.com
邮 编: 743000
附件:
1.定西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计划.xls
2.定西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xls
定西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6月12日
定西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计划 | |||||||
序号 | 主管部门 | 用人单位 | 需求 人数 | 年龄 | 院校类型及学历 | 需求专业 | 备 注 |
1 | 市生态环境局 | 市核与辐射管理站 | 1 | 35周岁以下 | 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 环境科学与 工程类 | 硕、本专业一致 |
2 | 市生态环境信息统计中心 | 1 | 35周岁以下 | 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 环境科学与 工程类 | 硕、本专业一致 |
来源:http://zwgk.dingxi.gov.cn/art/2020/6/12/art_12486_13121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