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就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名单
职位名称及代码 | 进入面试 最低分数 | 准考证号 | 面试时间 | 备注 |
房地产管理司项目监管处职位 (职位代码:200110002001) | 134.20 | 141111020101325 | 6月17日 全天 | |
141111071301813 | ||||
141111110402316 | ||||
141112010700905 | ||||
141112011301428 | ||||
141121150100529 | ||||
141131011300709 | ||||
141132010403011 | 递补 | |||
141132010505528 | ||||
141137010600430 | 递补 | |||
141137060100521 | ||||
141137080102524 | ||||
141137090100924 | ||||
141142010902818 | ||||
141151000506013 | ||||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一处职位 (职位代码:400110003001) | 139.10 | 141111024100320 | 6月17日 全天 | |
141111025401128 | ||||
141112011102113 | ||||
141112011500512 | ||||
141113011503529 | ||||
141113011504422 | 递补 | |||
141113011605411 | ||||
141114010501118 | ||||
141132010401220 | ||||
141133030702104 | ||||
141137010500224 | ||||
141137010801808 | ||||
141141010500630 | 递补 | |||
141141190102502 | ||||
141163630106004 |
二、面试安排
(一)面试方式
面试将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届时中高风险地区不能参加现场面试的考生,将视情采取视频面试方式。
(二)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020年6月17日全天。上午9:00开始面试,请提前40分钟(即8:20前)到达候考室。如考生8:20仍未进入候考室,则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不得参加面试。
(三)面试地点
北京国二招宾馆东楼三层11会议室(候考室)。
路线:地铁四号线西直门站C口出站,往南150米至路口红绿灯处,左转向东100米,持本人身份证验证后由国二招宾馆南门进入。
(四)有关要求
(1)面试顺序由现场抽签确定。
(2)考生将全天封闭,通讯工具将在到达候考室时上交并统一存放在屏蔽柜。
三、面试确认
此前已经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如放弃参加面试,请于2020年6月12日下午17:00前向ganbuchuggj@163.com发送确认放弃面试邮件,邮件内容包括放弃面试资格声明(图片格式,样式见公告附件,保证内容清晰可见)。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将视情节轻重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四、资格复审
我局将在面试当天对考生资格进行复审,请考生面试当天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计算机等级证书、其他与岗位相关的证书(与报考时填报信息一致)。
(5)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证明。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以及成绩单(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
不能参加现场面试的考生请于6月10日前将上述资格复审材料复印件邮寄至我单位,具体事项将通过电话联系告知。面试考生须确保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保证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真实、准确。与报考条件不符、报考信息或有关材料不实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五、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面试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招录计划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内容和要求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我单位承担。体检与考察具体事宜将在面试当天现场通知。
六、注意事项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到考点报到时须提供健康码等信息。面试当天签到前,考生应自备口罩,并按要求测量体温。请考生注意个人防疫和健康管理,凡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或者异常情况的考生,将结合实际情况另行安排面试。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司
电话:010-83085021传真:010-5560165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安门大街22号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国管局人事司
2020年6月8日
相关附件:
来源:http://bm.scs.gov.cn/pp/gkweb/core/web/ui/business/article/articledetail.html?ArticleId=8a81f3237287f95f0172929f4a950082&id=0000000062b7b2b60162bccf03930009&eid=0000000062b7b2b60162bccf480c000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