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根据《三明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明教人〔2020〕63号)等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2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本区户籍或持有本区有效期内居住证的社会人员;
2.三明学院应届毕业生;
3.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本区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或持有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本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4.驻三元部队现役军人(含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取得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6.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普通话水平
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四) 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经三明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体检合格(三明学院应届毕业生体检医院由三明学院指定。
(五) 资格条件
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三、认定时间安排
按省教育厅安排的两个认定时间段,2020年我区开展两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如中国教师资格网因特殊情况需要维护关网,或系统开放时间有调整,请以中国教师资格网通知为准。
(一)第一次认定时间安排
网络报名时间:6月8日至6月19日
现场确认时间:6月28日至7月10日(正常上班时间)
审核认定时间:7月13日至7月31日(正常上班时间)
(二)第二次认定时间安排
网络报名时间:9月14日至9月25日
现场确认时间:10月9日至10月16日(正常上班时间)
审核认定时间:10月19日至10月30日(正常上班时间)
四、认定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网址: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注册,登录完善基本信息,选择“教师资格认定”栏,按照流程进行申报,申报时应按网站提示选择相应现场确认点。三明学院2020届应届毕业生选择本校为现场确认点;其他申请人员选择户籍或居住地所在的三元区教育局为现场确认点。
2.申请人在网上申报界面下载打印《个人承诺书》,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申报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注意:申请人上传的承诺书截图应直接嵌入《认定申请表》中,并不得超出承诺书框范围,否则将造成《认定申请书》打印出错。
3.网上申报时须上传申请人近期白底彩色证件照,照片宽度为114像素,高度为156像素。
(二)体格检查
申请人必须于现场确认时间前到三明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进行体检,申请人员需自行下载并双面打印体检表(详见附件《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在体检表封面右上角填写好个人相关信息,贴上与网报同底的照片(一寸一张),体检费用由申请人自行承担,体检结果无须领取。申请人自行取得的其他医疗机构的检查材料,均不得作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依据。
三明学院应届毕业生申请本校现场确认的由学校组织体检,体检医院由三明学院指定。
因个人原因(包括因怀孕无法完成胸部拍片检查等)未完成体检项目的,根据福建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将无法出具体检合格结论,不能参加当次教师资格认定。可以在孕期或哺乳期结束后,再申请以后的教师资格认定。温馨提醒:怀孕者请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胸部拍片检查。
(三)现场确认
网上申请成功后,申请人须准备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在现场确认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提交、现场确认报名。未按规定时间前往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1.现场确认点:三元区行政服务中心(三元区沙洲新村33号二楼,市内可乘公交4路、D11路、19路、20路、22路、36路、D39路、59路、D59路到达沙洲农贸站点下车往河边方向走约50米)联系电话:8306052;三明学院确认点在三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联系电话: 8033404 8313989。
2.现场确认需提交材料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申请人委托他人代办的,代办人必须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提交代办人和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无需提供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2)照片。提交本人与网报上传照片为同一底版的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和电子照片一份。照片规格为长×宽=38mm×30mm。请在纸质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明姓名、认定学科,电子照片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命名。
(3)户籍证明及居住证明。户籍在三元区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原件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在三明学院就读的外地户籍应届毕业生,需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本市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本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本市签发的港澳台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经过教师资格认定系统已核验的可不提交。
①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现场确认时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提供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全部所学课程及成绩证明。
②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③在教师资格认定系统核验不到证书信息的,还应同时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取得电子认证报告自行打印),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以免影响认定。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证书信息在教师资格认定系统已核验的可不提交。信息核验不成功的,还须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考试合格证明经认定系统核验通过的可不提交。否则需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进一步确认。
(7)《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确认点在三元区教育局的,由教育局统一到三明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领取;确认点在三明学院的,由三明学院组织统一领取。
(8)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应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其它证明材料。
以上有关证件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所有打印件与复印件统一用A4复印纸,确认后盖三元区教育局公章。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于审核认定时间前补齐。
(四)审核认定
在审核认定时间内,三元区教育局对申请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做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认定结果在三元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msy.gov.cn/)进行公布。
(五)领取证书
区教育局对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并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人于审核认定时间后到三元区教育局组织人事股签字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存放个人档案)。申请人委托他人代领证书的,代办人必须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提交代办人和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五、其他注意事项
1.2020年6月30日和2020年12月31日到期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分别延长1年。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3.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现场确认和参加体检。因申请人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无法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4.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均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一经查实,三元区教育局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做出“撤销教师资格、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或“丧失教师资格,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行政处罚。三元区教育局将与公安机关对接,对申请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一年内,通过数据比对、函件等方式核查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
5.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由三元区教育局进行材料确认,三明市教育局认定。
户籍或居住所在地为三元区的申请人,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由三元区教育局认定。
6.申请人员要认真研读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政策、文件,有关文件及政策问答可登陆“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站”“福建省教育厅网站”查阅。
7.到确认点现场申请人员,应落实各项防疫要求,自觉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测量。
三元区教育局
2020年5月27日
文章来源:http://www.smsy.gov.cn/zwgk/gggs/202005/t20200528_153587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