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影资料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上海电影资料馆系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作为全国地方性电影资料馆,肩负着传承历史、海纳百川、开创未来的窗口及枢纽重任。我馆主要从事:精心设计、组织、筹备、实施各项公益性主题研讨会、回顾展等各类活动;为影视创作者提供公益性的资料影片及配套服务;对馆藏影片进行公益性、专题性、学术性、系统性的研究;加强与世界各地各类电影资料馆的联动,开展公益性的馆际交流以及双边或多边的学术活动等。
现因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和《关于深化简政放权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试行)》(沪人社规〔2017〕6号)的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1、电影研究 职数:1名
二、岗位说明及招聘条件
主要岗位职责:
1、策划、组织各类电影学术研讨、专题观摩等活动,为影视创作提供服务。
2、策划、引进学术研究、艺术收藏所须的各类资料影片,满足各类学术研究及馆藏需求。
3、策划、引进世界各国优秀电影的专题放映,搭建中外电影文化交流载体,丰富全市文化生活。
4、策划、组织国内优秀艺术电影的专题放映,搭建主旋律、传统文化传播载体,服务优秀影视创作人员。
5、充分利用馆藏资源,为产业发展、影视创作提供相关的信息和资料。
6、充分利用馆藏资源,策划、组织观摩、讲座等各种形式公共文化活动,服务公众。
岗位要求:
1、全日制传媒、影视及相关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
2、专业技术中级或以上职称,具有电影及相关行业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3、大学英语六级或以上,能独立并高质量翻译电影相关资料,具用第二门外语技能者优先考虑。
4、热爱电影,掌握国际电影动态及主要电影流派,对国际知名导演及其主要作品有独特见解。
5、具有较强的对外交流能力及较广的专业领域人脉,能独立策划、执行国内外专题展映活动,有成功案例者优先考虑。
6、具有出色的文字表达能力,擅长撰写影评文章。
7、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开拓能力和进取精神,责任心强,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8、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11日。
三、招聘办法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6月11日17:00。
2.报名
应聘人员需要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明、、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职业资格等相关材料电子版参加本次报名。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关注“文化人才在线”微信公众号,点击“招聘考试”菜单栏,选择“事业单位招考”进入报名系统。
应聘人员选择岗位并提交确认后,报考信息自动锁定,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报名前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
特别告知:
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3. 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根据收到的报名信息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之后由招聘单位进行二次审核,审核结果将通过原报名渠道告知。
4.笔试:
根据申报材料,进行报名者的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可进行笔试,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进入笔试环节,并下载准考证。
笔试为闭卷考试,由招聘单位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为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请根据通知内容自行查阅、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所列要求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将于笔试两周后在“考试报名系统”中提供自助查询,请考试人员自行关注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5.面试
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1:3比例(若报名考试人数较少,该岗位比例最低可调整为1:2)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考生须提交身份证、居住证及相关证书的原件供查验。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提问、答辩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以主考官提问为主,其余考官做补充性提问。
6.身体检查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总成绩,该岗位总成绩第一名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由候选人自行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如有考生放弃录用或体检不合格的,本单位有权决定是否按总成绩排序顺延增补其他录用体检人选。
7.考察
由本单位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如有考生考察不合格,本单位有权决定是否按总成绩排序顺延增补其他体检与考察人选。
8.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施音达
联系电话:021-62806088*5011
传真:021-62803997
监督电话:021-62806088*5002
上海电影资料馆
2020年5月29日
信息来源:http://rsj.sh.gov.cn/201712333/xxgk/sydwzp/02/202005/t20200529_130586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