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0年乌鲁木齐市法院系统面向社会
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总成绩及体检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20年乌鲁木齐市法院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面试工作已经结束,根据《2020年乌鲁木齐市法院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简章》规定,现将总成绩予以公布,并将体检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成绩及入闱体检人员名单
详见《2020年乌鲁木齐市法院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总成绩及入闱体检人员名单》(附件1)。
二、体检工作安排
(一)体检对象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以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达不到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二)体检时间
2020年6月4日(星期四),考生须9:00前到达集合地点。
(三)集合地点
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院内(地址:南湖东路南一巷26号,乘车路线:乘公交车34、104、105、302、527路长青四队站下车向南100米即到)。
(四)有关要求
1.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寸彩色照片、体检费450元、签字笔并佩戴口罩参加体检,凡证件携带不全的,不得参加体检。
2.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饮酒、剧烈运动,勿食带有颜色的食物(如胡萝卜、桔子等);体检当日勿进食饮水,空腹参加体检;不要穿连体衣服,适宜穿宽松衣服参加体检。
3.体检时考生应如实主动告知体检医师个人疾病史,并自觉接受规定项目检查,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拒绝接受规定项目检查的,按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处理。
4.体检时身体有特殊情况的,须主动告知体检医师,否则后果自负;体检过程中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的姓名或进行暗示,不得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
5.考生家长、亲友和无关人员不得随同前往体检医院。经劝说无效的或对体检工作造成干扰的,按取消考生体检资格处理。体检期间考生不得携带、使用通讯工具,不得与外界联络。
6.考生在体检期间要服从指挥,体检中按分组统一行动,不得擅自脱离分组或离开体检场地,违者按取消体检资格或违纪处理。分组名单见《2020年乌鲁木齐市法院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分组名单》(附件2)。
7.未能按时到达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五)体检结果公布
体检结果将于2020年6月8日(星期一)18:00在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http://www.wlmqrc.com)人事考试报名专栏、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wlmqcourt)和微博(新疆乌鲁木齐市中级法院)公布。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5日内书面向招聘单位申请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查工作统一安排,考生自行到医院体检的结果不予认可。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产生的缺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http://www.wlmqrc.com)人事考试报名专栏、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wlmqcourt)和微博(新疆乌鲁木齐市中级法院)发布的通知。
咨询电话:0991-4687821
监督电话:0991-4687727
(工作日10:30-18:30期间拨打)
附件:
1、2020年乌鲁木齐市法院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总成绩及入闱体检人员名单
2、2020年乌鲁木齐市法院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分组名单
来源:http://220.171.92.52/web/newsShow.do?newsid=806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