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2020年第一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面试成绩及试工考察安排的公告
根据《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2020年第一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我院已于5月23日完成编制内2001岗至2026岗面试工作,现将面试结果及试工安排通知如下:
一、面试成绩具体详见附件
二、试工安排
(一)领取试工通知单
1.时间:2020年6月4日10:00 (北京时间)
2.地点: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门诊5楼组织人事科
3.联系人:王老师、于老师
(二)试工期
1.时间:2020年6月4日-6月17日
2.地点:所报考岗位的相应部门(科室)
(三)试工构成
试工由科室考察和专业水平测试两部分组成。
(四)试工成绩
试工考核总成绩=科室考察成绩40%+专业水平测试成绩60%,试工考核总成绩不得低于80分,低于80分者视为试工考核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五)有关注意事项
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进入试工考核人员均需在进入科室试工前三天之内,完成IGM、IGG双抗体检测,结果为阴性者方能进入相关科室试工。具体检测时间、地点以电话或其他方式通知。
2.试工期间需自行准备工作衣,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请提前向科室和组织人事科提交请假单报备。
三、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时间、地点提前三天以电话或其他方式通知,心理测试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测试者,视为放弃录用资格。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2001岗至2026岗考生总成绩=面试成绩×40%+试工成绩×60%,试工考核结束后,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
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组织实施。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将在新疆医科大学网站提前三天公布体检人选、集中地点、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组织确定体检人选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受检者自理。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另选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
六、考察
(一)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将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二)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2020年应届毕业生以录用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为准,或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三)对于出现《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第六十条所述情形的,将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进入公示环节。
七、确定拟聘人员
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推荐录用人员提交医院党委会确定拟录用人员。
八、公示
拟聘人员确定后,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将在新疆医科大学网站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到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组织人事科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6-12个月,原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招聘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新疆医科大学纪委、新疆医科大学人事处、医院纪检监察室监督。
监督电话:0991-4362359 0991-4362341 0991-4695427
附件: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2020年第一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面试成绩
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2020年5月28日
来源:http://www.xjmu.edu.cn/info/1061/836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