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第一临床医学院)
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后续环节的公告(编制外)
根据《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附属医院2020年第一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编制外)的公告》内容,结合目前疫情防控情况,我院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原则,组织开展资格初审后的后续环节,具体方案如下:
一、在线笔试
1.时间:2020年5月30日;
2.形式:网络在线笔试;
3.内容:综合基础知识。采取国家通用语言命题、答题,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此项成绩占总成绩的30%。
4.笔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数1:3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达不到规定入围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未在规定的时间参加在线考试者,视为放弃本次应聘。
5.笔试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2)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3)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4)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6.岗位编码为:1002、1003、1005、1010、1012、1013、1014、1022、1033、1037、1039、1054、1055、1056、1057、1058、1059、1060、1079的岗位,采取考核制方式进入,不参加笔试。
7.在线笔试具体要求以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在线笔试通知为准。
二、网络面试
1.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形式:网络面试;
3.内容:网络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低于60分者视为面试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网络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4.未在规定的时间参加网络面试者,视为放弃本次应聘。所有应聘人员需确保网络面试环境通畅,提前准备带有摄像头、麦克风的电脑,提前下载并熟悉流程。因网络设备不完备、操作程序错误、网络环境不良等原因造成的相关问题而影响网络面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面试视频禁止私自录屏、录像、录音,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责任。
5.网络面试具体要求,以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网络面试通知为准。
三、试工考核
1.试工安排:应聘人员应参加为期不少于两周的试工。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所有应聘人员均需在进入科室试工前三天之内,完成IGM、IGG双抗体检测,结果为阴性者方能进入相关科室试工。医院试工考核小组将对试工人员进行分组,以确保试工环节在安全、高效中完成。确实无法按时参加试工的外地考生,由医院试工考核小组负责联系并确定参加试工的确切时间,试工时间自其参加试工时算起。
2.考核:试工后组织考核,试工考核成绩不得低于80分,低于80分者视为试工考核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此项成绩占总成绩的40%。
(1)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同一岗位须在同一时间段完成试工考核;
(2)内容:试工考核由技能操作考核和试工考察期综合表现组成,成绩满分100分。其中技能操作30%,试工考核评价70%。
3.试工具体要求以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试工通知为准。
4.总成绩计算方法
(1)考核形式进入人员:总成绩=试工成绩×50%+面试×50%,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2)其他岗位招聘人员:总成绩=笔试×30%+面试×30%+试工成绩×40%,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四、体检
1.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需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由体检组织实施部门另行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3.体检放弃者或不合格者,经医院党委会批准后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或取消此岗位的招聘计划。
五、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性格特征和心理素质,题型为客观题。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作为对应聘人员综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测试者,视为放弃。
六、资格复审
由医院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资质等基本条件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招聘岗位出现空缺,医院党委会批准后可进行递补,递补人员需从报考相同岗位入闱试工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需进行体检并合格。
七、确定拟录用人员
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合格的推荐录用人员提交医院党委会进行审议,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公示。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录用人员待遇参照医院相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新人社发〔2013〕141号)文件中的相关条款进行。
九、组织和监督
招聘工作由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全程接受新疆医科大学纪检委、人事处及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纪检监察审计部监督。
监督电话:0991-4362341、0991-4362359、0991-4366173、0991-4362676
十、招聘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4362637
联 系 人:赵老师、伊老师
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2020年5月26日
来源:http://www.xjmu.edu.cn/info/1061/836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