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渡口区跳磴镇政府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简章
为充实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社区专职工作者。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中共党员、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以上执业资格者和有社区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3.年龄要求在18岁以上,35岁以下。
4.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居民服务,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
5.身体健康(参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体检标准),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程序
1.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25日至5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报名截止时间,5月29日下午17: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址:跳磴镇政府社会事务办公室报名。具体地址:大渡口区跳磴镇正街67号跳磴镇政府105办公室。
(4)报名材料
4.1《大渡口区跳磴镇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
4.2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4.3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以上证件要求提交复印件的同时应提供原件核对(复印件请用A4纸复印,身份证需双面复印在同一页,户口本需将户主页、本人信息页复印在同一页)。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应届大学毕业生需在2020年9月前取得相关学历证书。
资格审查
5.1资格审查工作在镇纪委的监督下,由跳磴镇社会事务办公室按照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5.2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者由跳磴镇社会事务办公室通知进行笔试。
考试
(1)笔试:笔试考试总分值100分。笔试考试时间、地点及事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入面试的最后1名若有同分数者,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3)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笔试与计算机考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排名。
3.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如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按考试总成绩分数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政审
对体检合格者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表现情况进行审查。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按总成绩分数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5.公示
经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将在跳磴镇政府公示栏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6.录用
经公示无影响聘用的,由跳磴镇政府社会事务办公室办理聘用手续。所确定拟聘用人员中,凡属与其它单位有劳动关系的人员,应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再与镇政府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签订聘用合同。
三、工作待遇
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合格的人员,聘用到所辖社区工作,试用期3个月。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落实报酬及社会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福利待遇,以及缴纳住房公积金,不提供住房。
四、本简章未尽事宜由跳磴镇政府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解释。
大渡口区跳磴镇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0日
信息来源:http://www.ddk.gov.cn/zwxx_271/bmjz/zjdt/202005/t20200520_74596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