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区庞各庄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人员公告
为做好我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12名,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及(有普查及统计工作经验者放宽至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家庭负担。
2.能够按照镇普查办公室的要求,独立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在服务期内不得辞职。
3.能够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履行保密义务。
4.了解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相关知识及工作流程。
5.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及使用常用办公软件。
6.财务、统计、会计、经济、计算机类专业及具有统计工作或普查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此次招考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18日-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大兴区庞各庄镇综合行政服务中心院内207室。
3.报名时所需材料:
(1)填写电子版《庞各庄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打印(详见附件);
(2)户口簿原件、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一份;
(3)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4)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具备相应学位的需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照片背面需写清姓名。
4.疫情期间,请考生来报名时遵守行政服务中心的疫情防控要求,注意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三、考试安排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按照考生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相关要求另行通知。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和工资待遇
1.聘用:试用期满合格人员与指定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一个月),并缴纳五险,合同期限以实际普查工作结束为准。
2.工资待遇:试用期内执行试用期工资,签订合同后,应发工资4700元。
3.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工作岗位须服从安排。
六、特别提示
1.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考试、体检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应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聘用结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3.报考人员上交的复印件材料不予退还。
报名电话:89283501
文章来源:http://www.bjdx.gov.cn/bjsdxqrmzf/zwfw/tzgg/978809/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