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面向
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岗位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制以外人员暂行管理规定》为进一步提高我院核心竞争力,建设具有特色的医护人才梯队,我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岗位人员,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上海健康医学院附属医院)成立于1958年,是一所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教学医院、新疆医科大学教学医院。承担着喀什地区近500万人口的医疗服务任务。医院核定床位1200张,现有职工近1400余人。建院60年来,秉承“仁爱、和谐、博学、精医”的院训,不断发展壮大,现已成为南疆地区乃至整个新疆范围内颇具学术影响力的大型综合医疗机构。
2010年,新一轮对口援疆工作启动,确定了上海援助我院,近年来,在上海市的大力帮扶下,医院综合诊疗能力和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上海多家著名三甲医院与我院携手打造了心血管疾病诊治中心等8个临床医学中心和瑞金-喀什实验研究中心,复旦大学研究生班及“三优人才”、“紧缺人才”赴上海培养计划为我院人才梯队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医院目前拥有11个自治区级临床重点专科、4个地区级重点专科、10个地区级疾病诊疗中心、8个地区级质量控制中心、13个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成立了南疆首个院士专家工作站和喀什地区首家国际急救培训中心,获评成为国家卫健委电子病历应用等级六级单位、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认可(ISO15189)单位。先后荣获了“全国卫计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平安医院”称号。
二、招聘原则
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取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岗位人员。
三、报名条件
(一)岗位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勇于担当作为,作风扎实过硬;
2、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及抗压能力;
3、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使命感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4、身体健康,能承担正常工作;
5、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证;
6、需具备相关规范化培训证书的人员,须有相应的规范化培训证书或相关证明;
7、需具备相关执业证人员,须有相应执业证或合格成绩单;
8、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
9、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二)有以下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1、在维护祖国统一和社会稳定方面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
2、 因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3、与原单位未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人员,现役军人;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
5、正处在其他公务员统一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政审、录取环节的;
6、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
7、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四、岗位设置
详见附件1《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录部分岗位一览表》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我院微信平台,喀什政府信息网(网址:www.kashi.gov.cn)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为10天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初审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 11日上午10:00-5月 20日19: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
3、报名邮箱:954547847@qq.com邮箱
4、报名材料:登录ksdqdermyy@163.com邮箱(密码ksdqdermyy403@)自行下载
(1)《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工作人员报名表》(贴近期正面免冠1寸蓝色背景证件照片);
(2)《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工作人员政治审查表》(需负责人签字、加盖相关印章并扫描);
(3)相关证件:二代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认证电子注册备案表(需在有效期内,有二维码标识)、住院医师规范化合格证等的图片插入《报名相关证件粘贴单》;
(4)《报名人员信息填报表》(请准确完整填写,信息填报不全、不真实,可按虚假填报处理);
将以上报名材料压缩并命名“应聘岗位+所学专业+学历+姓名+联系电话+应届或历届”上传至报名指定邮箱。
5、报名要求: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录岗位一览表等,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每位报考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岗位,凡提供虚假报告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6、联系电话:0998-2319117
联系人:杨老师
7、初审:由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的电子版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并进行政治审核。初审合格者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
本次招录采用钉钉视频面试,按专业,分时段,多轮次面试的方式进行,由工作人员向考生发起线上邀约,连续3次未上线者,视为放弃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复审形式
面试通过者由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的相关证件的原件进行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面试、复审通过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时间另行通知。
六、录用及待遇
(一)符合岗位条件并签订劳动合同。
(二)薪酬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发放。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或者严重违反合同及国家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规定的,单位可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七、确定拟录用人员
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执业证者,应聘通过后,与医院签署相关协议,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医师规范化培训成绩合格证明、执业证考试成绩合格单后来院报到,不能如期取得上述相关证件或成绩单者不在此范围之内。
八、公示
经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的拟录用人员,予以公示7天
九、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相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十、招聘监督
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纪检审计办公室全程监督此次招聘。监督电话:0998-2307621
附件1: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录部分岗位一览表
附件2: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社会公开招录报名表
附件3: 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社会公开招录政治审查表
附件4:《报名相关证件粘贴单》
附件5:《报名人员信息填报表》
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
2020年5月11日
附件:2020年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岗位人员公告附件
来源:http://www.kashi.gov.cn/Item/49040.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