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园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均可报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园区概况
新疆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于2002年5月经国家科技部批准成立,是新疆地方第一家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在全国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综合评估中荣获第一。
园区总规划面积340.7平方公里,其中核心区28.3平方公里,示范区312.4平方公里。园区位于新疆昌吉州首府所在地昌吉市,东距乌鲁木齐国际机场18公里,距乌鲁木齐28公里,312国道、第二座欧亚大陆桥、乌奎高速公路和“三北”高速穿境而过,交通便捷。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分别为昌吉州党委、州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正县级建制,行使县级计划、财政、外贸、规划、建设等经济管理和行政管理权限,设有一级财政和国库。
二、招聘岗位(见附表)
三、招聘范围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四、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及工作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应聘人员为民考民或双语班考生,国语水平需达到普通话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报名时请提供证书。
7.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以及有《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第二十九条规定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4)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8.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
9.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五、招聘报名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满为止。
2.薪酬待遇
面议。
3.报名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994-2320499
联系人:刘女士
邮箱:624718626@qq.com
地点:昌吉市乌伊东路333号(新疆大剧院旁)
附件1:新疆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可下载)
附件2:新疆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研究生岗位一览表(可下载)
来源:https://m.xjhr.com/news_39697.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