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妇联关于公开外聘法律顾问的公告
为建立健全全市党委系统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体系,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经会党组同意,按照公开、公正、适度竞争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市妇联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聘任人数:1名
二、聘任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如是中共党员的,应对未受过党纪处分;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审批机关的司法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法学(法律)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四)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社会责任感,有时间和精力履行法律顾问职责。
(五)在所从事的法学研究、妇女维权法律实践等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和经验的法学专家,或者具有8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的,并在专业领域享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律师;
(六)律师担任市妇联法律顾问的,其执业单位须为宁德市辖区范围内律师事务所。
三、工作范围
(一)就市妇联在日常行政管理中的法律问题、重大决策、合同等提出法律意见,或者对决策进行法律论证;
(二)对市妇联起草或者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从法律方面提出修改和补充建议;
(三)代理涉及市妇联的各种纠纷、诉讼等法律辩护,接受市妇联委托代理的执行工作、仲裁活动;
(四)必须作为宁德市性别平等评估委员会成员,参加评估会议,并提出专业意见。
(五)对领导干部、行政人员进行法律方面的业务培训,协助市妇联进行法治宣传和普法教育;
(六)每月一日参与信访接待、维权调解,参与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开通法律咨询热线,及时解答妇女法律咨询,为妇女维权提供法律上的指导。
(七)为专项法律事务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或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八)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四、报名及遴选有关情况
(一)报名时间:2020年4月21日至4月25日
(二)报名要求:应聘者如实填写《市妇联法律顾问报名表》(需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并将学历证书、律师执业证书、所在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及简介、研究成果等资料的复印件邮寄至宁德市妇联(邮寄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华庭路3号宁德市妇联宣传权益部,收件人:黄莉莉,联系电话:2865145)。也可将以上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ndflqygz@126.com);无论是否聘任,所交资料不再退还。
(三)审核时间:2020年4月30日前,市妇联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综合考虑应聘人员的学历、履历、执业期限、专业特长以及在行政专业、婚姻家庭领域的执业经验等因素,对法律顾问候选人名单进行确认。
(四)公示:在法律顾问人选确定后,通过“宁德市妇女联合会门户网”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五)聘任: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拟聘任人员名单,我会将与聘任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签订相关合同,聘期3年。
五、法律顾问的待遇
法律顾问的年顾问费用不超过2万元,具体按照报名者报价进行确定。同等条件,以合理低价聘用。
附件:宁德市妇联法律顾问报名表
宁德市妇女联合会
2020年4月21日
信息来源:http://www.ndfl.gov.cn/tzgg/tzgg/202004/5903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