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按照《关于进一步扩大自治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自主权的通知》文件精神,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新疆人民会堂管理中心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8名,新疆人大杂志社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新疆人民会堂管理中心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县(处)级,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主要负责新疆人民会堂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新疆人大杂志社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县(处)级,经费实行差额预算管理,主要负责编辑、出版、发行维吾尔、函、哈萨克三种文版的《新疆人大》杂志。
二、招聘范围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岗位
具体条件见招聘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35岁是指1984年2月1日之后出生,37岁是指1982年2月1日之后出生);
7.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见附件1)。
有以下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4.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五、招聘实施步骤及方法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在新疆人大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步骤及方法,信息发布时间为2020年1月13日—2020年1月20日。
(二)报名
1. 现场报名
(1)报考者携带《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1式2份,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1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及招聘职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时间:2020年1月13日至2020年1月20日(截至19:00)。
(3)报名地址:新疆人民会堂管理中心综合办公室
(4)联系方式:
新疆人民会堂管理中心:连兴,联系电话:5192983
新疆人大杂志社:赵霞,联系电话:5192226
2.报考人员应注意以下事项:
(1)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及报名流程要求报名,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间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2)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方式:采取现场资格审查方式进行,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报考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初审。
(2)审查时间:2020年1月 19日至2020年1月20日。
(3)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新疆人大网站、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新疆人民会堂管理中心公示栏公布。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占30%,面试占70%。
1.笔试
(1)笔试卷面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占30%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基本知识、法律常识、职业道德等。
(2)笔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下同)及相关证件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加分:
使用国家通用文字(国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4)笔试结束,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3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要求的,以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
(5)笔试成绩及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在新疆人大网站、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新疆人民会堂管理中心公示栏公布。
2.面试
(1)面试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占70%。面试采取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面试考官7人,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面试当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3)面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于面试前3天在新疆人大网站、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新疆人民会堂管理中心公示栏进行通知。报考人员携带身份证及相关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
(4)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总成绩相同者,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加试,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4.面试结束后,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5.面试结束后,在新疆人大网站、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新疆人民会堂管理中心公示栏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和体检注意事项。
(四)体检
1.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项目和标准分别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3.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行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空缺的,按照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
4.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另选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查所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考察
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特别是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是否始终做到认识不含糊、态度不暧昧、行动不动摇,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考察须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
被考察人员应填写《常委会机关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表》,并将个人档案一并报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六)政审
拟聘人员须填写《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表》,出具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办公厅保卫处将拟聘人员身份信息提交驻地公安机关进行核实。
(七)公示
拟招聘人员确定后,在新疆人大网站、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新疆人民会堂管理中心公示栏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八)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按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
3.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招聘监督
此次招聘由自治区纪委监委驻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纪委进行监督。
自治区纪委监委驻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0991-5192711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纪委:0991-5192705
九、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常委会机关、新疆人民会堂管理中心公示栏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常委会机关、新疆人民会堂管理中心公示栏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文章来源:https://m.xjhr.com/news_37836.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