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工业大学2020年招聘公告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1】6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4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北方工业大学2020年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北方工业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文理兼融,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培养层次的多科性高等学府,是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和北京市“一带一路”国家卓越工程师国际人才培养基地,具有硕士研究生免试推荐资格和高水平棒垒球运动员招收资格。学校设有信息学院、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机械与材料工程学院、建筑与艺术学院、土木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文法学院、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国际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11个学院,36个本科招生专业,涵盖理、工、文、经、管、法、艺七大学科门类。学校在校生16000余人,建有1个“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20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10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学校国际化办学水平在市属院校中名列前茅,同世界 38个国家(地区)的109所高校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开展联合培养、交换生、双学位、外培计划、短期交流等各类项目。学校文化积淀深厚,孕育了“敦品励学,才德并懋”的校训,树立了“严肃,严格,严谨”的校风。“十三五”时期,学校确立了“精品发展、特色发展、开放发展”的发展思路。步入新时代,学校正致力于建设高水平特色工业大学,为北京实现高质量发展、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和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撑。
二、应聘基本条件
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恪守工作纪律;
3、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有敬业、奉献和团队精神;实事求是,踏实肯干;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
5、具有履行应聘岗位所需的理论业务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6、具有北京市户口,或符合北京市人才引进条件,或符合非京生源应届生留京条件;符合回避制度相关要求;
7、身心健康。
三、人才类型
1、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获得者、万人计划等学科领军人才。提供周转房或产权房;年薪税前130万/年起;科研启动费理工类600-1000万、其他类200-300万元。
2、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青年长江学者。提供周转房或产权房;年薪税前80万/年起;科研启动费理工类300万元起、其他类100万元。
3、教授,博导且独立指导过一届以上博士毕业生,具有连续1年以上海外学习或工作经历优先。免费提供为期五年的周转房;科研启动费理工类100万元起、其他类50万元。
4、具有发展潜力,未来三到五年内有望冲击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青年长江学者。理工类年龄一般不超过36周岁(女性37岁),其他类一般不超过40周岁。年薪税前50万/年起;免费提供为期五年的周转房;科研启动费理工类80万元起、其他类30万元起。
5、具有以上相当学术水平和学术地位的海内外学者,可采取专兼结合、长短结合方式合作,待遇面谈。
6、优秀博士毕业生。
四、需求学科及要求
电气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交通运输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工程、人工智能、机械工程、土木工程、建筑学、工程管理、工商管理、会计学、应用经济学、法学、外国语言文学、广告学、中共党史或党的建设等。
具体要求见附件。
五、报名时间及方法
1、应聘者请登录北方工业大学中国足彩网系统(网址:www.edu.cn/ncut),并根据系统要求进行简历填写和申报岗位。
2、后续关于招聘遴选等相关工作的安排请与各学院联系。
3、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3月31日。
六、招聘程序
1、制定招聘计划;
2、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
3、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对于初步入围的应聘者,着重审查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代表性科研成果证明;
4、综合考核:由院系考核和学校考核组成。
(1)院系考核。院系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60分,按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1:2的比例向学校推荐人选(若实际结果不足1:2,以实际人数为准)。
(2)学校考核。学校人才引进工作组考核实行票决制,按岗位1:1的比例推荐人选。
5、体检,对于校长办公会审批通过的应聘者,我们会及时安排其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的体检标准;
6、在北方工业大学网站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霍老师电话:010-88803281
地址:(100144)北京市石景山区晋元庄路5号
在线投递简历:www.edu.cn/ncut
附件:2020年人才引进计划表
北方工业大学
足球游戏:11月12日
相关附件:
文章来源:http://rsj.beijing.gov.cn/xxgk/gsgg/201911/t20191112_85900.html